上周四的立法會答問大會,特首林鄭月娥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泛民議員唇槍舌劍,稱質疑修訂為「廢話」的特首威風八面,以「大話」回應的議員被逐離場。在這個重創「一國兩制」、令港人和國際社會(包括美國、歐盟等香港主要經貿金融夥伴)重新評估香港是否可以安身立命,以及放心營商的修訂上,我已經多次撰文,表達意見,並提出可以化解社會分化和中港矛盾的建議,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既然林鄭在會上支持保安局長李家超稱之前歷屆政府沒有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是鴕鳥的說法,我不妨借題發揮,即使被政府視為「廢話」,也可博讀者同情。
政府不惜撕裂社會
林鄭指之前歷屆府做鴕鳥的原因,是每屆政府都面對很多問題需要迫切處理。其實今屆政府同樣有極重要及迫切的政治、經濟及民生議題(例如23條立法、樓價瘋狂飆升、公營醫療服務崩壞、中美貿易戰令香港經濟陷入困境等)需要處理。有多少市民會認同《逃犯條例》修訂是如斯重要,令政府不惜撕裂社會和漠視國際社會的質疑?
政府以解決台灣個案為需迫切修例的理由。但其實政府完全可以先解決這個單一個案,然後就影響深遠的修訂充分諮詢。現在台灣當局更明確表示,除非修訂不影響現時在港台人免被移交內地的保障,她不會接收有關個案的港人疑犯。另外,台灣有死刑,而港府的立場是不移交可能被判死刑的疑犯。政府憑什麼認為,關心國民福祉和司法獨立的台灣政府會任由港府擺布,乖乖接收疑犯,又承諾不會判罪成的疑犯死刑?所謂要解決台灣個案,唯有修訂《逃犯條例》的理由,會否最終成為「大話」?屆時,哪個官員需要問責?
假如之前歷屆特區政府像鴕鳥,今屆政府又是否像另一隻鳥──貓頭鷹?貓頭鷹的特徵是睜一眼,閉一眼。今屆政府睜開的眼看到什麼?是否只看到解決移交在港疑犯往內地的問題?即使是這樣,政府為什麼不可以堂堂正正,盡快與內地商討一份雙方可接受的協議?政府闔上的眼是表示她不想看到什麼?是否她要無視港人的憂慮和不滿,以及一國兩制的沉淪?此外,有人形容貓頭鷹目空一切,這對今屆政府是否適用?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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