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再三強調,香港要再前進,政治這個坎是繞不過的,否則,金鑰匙恐怕連匙孔都插不進。而香港實行行政主導這設計,如沒有中央主導,一定行不通。
自以為是的AO
回歸至今,香港的所謂「行政主導」,事實上愈來愈是港英訓練出來的政務官 (Administrative Officer, AO,台灣稱之為事務官員,政治問責的官員才配稱為政務官員)主導。本屆特首是政務官出身,問責官員中間,大部分是前政務官。慢慢形成了一個神話,特區政府這台機器,只有政務官才懂得駕駛。
稍涉獵過的一些強大政務官系統,如英國、法國、日本等,都有一個通性,就是自以為是,認為他們才知道國家利益所在,並且是唯一的捍衛者。這些政務官大都看不起他們的老板,認為這些政客雖然得到民意授權,卻不專業,更只知黨派利益,不知道國家利益所在,也不懂得政府機器如何運作。反正政客們在位都不長久,是流水的官,他們才是鐵打的衙門,所以實際上政客都被政務官胡弄擺佈。
香港的政務官也是這樣,他們基本上廉潔高效,依法治港。但有如一匹好馬,沒有人去騎,也不能及時到達下一個目的地;企業中,COO之上還需要有一個CEO。香港的COO目中無人,要嗎自己來當CEO,不然就不與外來的CEO合作。嚴格來說,我國國務院系統也是一個強大的政務官系統,但在此之上,還有黨的系統作主導。雖然如此,過去許多事情,連毛主席也不能說了算。所以今天說「依法治國」,他們就搞到比官僚更官僚,要證明我的媽媽是我的媽媽,結果跟習主席的要求相距甚遠。
香港最終的CEO
潘維教授說得好,依法治國之上,還要有黨的領導,定方向和路線,以及堅守倫理規矩,加上人民民主的參與,監督和協助。「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政務官構成和主導的特區政府上邊沒有領導,只有立法和司法作監督和制衡,但立法和司法卻同樣沒皇管,它們沒有監督和制衡。三權之間只有一條共同語言:法治。
「徒法不足以自行。」最後還是要人去推。依法治港的結果是行政、立法、司法三者互相扯皮,一事無成,政府機器按慣性運作,見招拆招,沒有方向感,因而也沒有動力。所以,香港實際上是被市民的憤怒指數推動的,大家美稱之為民意,又名輿論,其實是負能量。中央和特區政府怕罵,所以傾向於綏靖主義,又名大和解。
於是由中央擺平建制派,特區綏靖反對派,出於中央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中央默許特區政府這樣做。自回歸以來,特區政治就是這樣達到某種動態平衡。事實上,這是有如沒有舵手的船,於茫茫大海中順着浪潮走,不斷朝反對勢力推動的負能量方向下滑,直至今天問題表面化。香港的特首有如自以為上邊沒有母公司,卻駕馭不了下屬的子公司CEO,弄到公司快要破產,需要母公司CEO介入統攝,才能恢復正常運作,業務才能前推進。
所以在政治上,香港需要有中央主導的行政主導,為特區提供方向和動力,並掃平阻力,才能夠救活金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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