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基金條例》(”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Ordinance”,LPFO)剛剛於2020年8月31日實施。這(條例草案)提早一個月於7月9日在立法會二讀與三讀通過。新條例實施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選擇在香港設立有限合夥形式的基金。所以這新條例將會為香港發展私人投資基金帶來巨大潛力;是香港資產管理行業的一個大喜訊、一個新的里程碑,更能積極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帶動作用。
這是香港首次採用新結構來容納私募/創投基金。這項倡議與最近頒布的統一基金免稅政策相結合,適時提出了建議,達到更佳效果。新加坡自2009年始,已實行了類似於LPFO的制度,使其在私人股本、基礎設施、房地產和信貸基金管理公司方面與香港的競爭處於領先地位。此前香港一直還奉行舊制,只有兩種基金結構形式:單位信託 和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而通常採用有限合夥企業形式的私募股權基金便不能在本土登記。
過去十年,隨着中國內地的私募/創投投資者數目不斷上升,資金池(包括國企専項基金、養老及社保基金、國內私募基金等)金額以幾何式增長,不斷擴大境內外投資業務。他們除了募集人民幣基金投內地項目,也會募集外幣(美元為主)基金,在境外尋找投資標的。也有機構投資者募集外幣資金停留在境外(主要在香港),經過繁複的手續,兌換人民幣投入國內。
這些從事中國企業私募的基金,過去多數選擇在開曼群島成立離岸基金。這種大幅增長,由內外因素促成。內因是中國人民幣不能自由流通、沒有開放金融,資本進出有限制;外因是過去開曼群島寬鬆的政策環境、便利的註冊流程以及優惠的稅收政策。
開曼群島基金的數據
在開曼群島註冊登記及管理的基金在所有離岸司法管轄區中是最多的,超過10000家,但近年有在下降的趨勢。如下圖是近年註冊在開曼群島的基金和管理者的變化趨勢:
究其原因,是由於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的實行。開曼群島也因而於2018年制訂國際稅務合作《經濟實質法》(“The International Tax Co-operation (Economic Substance) Law”)以回應針對地域流動性高的業務之全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標準,在2020年8月底全面執行。
同時,2020年2月18日,歐盟財長更新了歐盟黑名單,增加了四個司法管轄區。其中包括開曼群島被列入這黑名單 。未來離岸私募基金,會需要尋找便捷、稅務更優惠的註冊地。這正是香港在新實行的有限合夥基金政策下可以填補的空間。
有限合伙基金簡單圖解
這一條新的法例,詳細指引可請教法律界人士。在此我只提及幾個重點:
有限合夥基金(LPF)註冊需要一名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簡稱GP)和至少一名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簡稱LP), 在香港設立註冊辦事處。GP將對基金的管理和控制負有無限責任和最終責任。基金可直接於香港公司註冊處進行註冊。申請手續須由一家香港律師行或一位香港律師提交。除非在香港開展受規管活動,例如向公眾發售基金,否則並不需要委任持有證監會牌照的投資管理人。
基金也放寬對管理人的資格要求 。普通合夥人可以同時擔任管理人,或另外委任負責人,要求確保執行反洗錢措施及投資者的保密性(AML / CFT措施)。以下四類人士,任何之一都可以被委任為負責人:認可機構、證監會的持牌法人、會計專業人士或法律專業人士。另外,條例明確規定有限合夥基金的合資格基金的合資格資產交易(和帶交易)可享有利得稅豁免。
而新政策執行後,香港相關申請開辦費用比開曼群島更便宜,具體如下:
- 註冊費用:港幣2555元
- 申請費用:港幣479元 (不可退回,相關的律師服務費用除外)
作為香港資產管理業的專業人士,我們非常歡迎香港特區政府定下這項新條例。
香港金融的未來之路
香港佔據着粤港澳大灣區金融中心的位置。引入有限合夥基金制度,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註冊,有利於將資本引入實體行業公司,包括位於大灣區的創新及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 。在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下,在香港設立的投資基金將會大量湧現,帶動相關基金服務行業例如律師、會計師、基金托管者業務的發展,將會代替開曼群島的相關外國機構。
近年來,內地與香港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債券通」、基金互認等機制。同時,最近透露的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框架協議也在討論中。透過這些跨境金融合作,相信香港更能在中國企業及個人實踐跨境金融及普惠金融中發揮作用,成為大灣區民企融資及財富管理的渠道,並鞏固香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此外,香港是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香港繼續配合離岸人民幣活動的擴展 ,香港也應加寬加深相應的的金融政策,利用香港優秀的國際金融環境,提供人民幣流通渠道,這才是香港資本市場最有可為的業務。
憑藉這些優勢,香港一定能立足於大灣區金融之首,協助人民幣國際化發展,構建中港跨境及多層次資本市場。香港也自然而然地會在國際市場中保持強大的競爭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