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言論自由的現實、政治和挑戰

撇除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的國策,香港的言論自由有非常重要的實際價值。

言論自由是香港最寶貴的核心價值,也是港人珍而重之的原有生活方式。像其他地方一樣,港人享有的言論自由受到法律的規管和政治的影響。在法律上,回歸後的特區政府沒有修改法例限制言論自由。不過,存在多年未曾使用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列明,有煽動意圖的言論(例如慫使他人不守法)即屬犯罪,定罪可處監禁2年。更具爭議的是,政府在2003年嘗試失敗,但日後必須完成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不少港人擔心,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為,會否損害港人在言論上一向享有的充分自由。例如,內地有關顛覆政府和竊取國家機密等法律,是否或如何納入香港的法例內。在這方面,政府的責任不僅是履行憲制責任為23條立法,還須與社會達成共識,確保港人的言論自由完整無缺。

對港人評論國事愈來愈不耐煩

在香港,言論自由是透過眾多及絕大多數是私營的媒體去體現。現實是,回歸後的政治環境令批評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言論,在傳統媒體出現的機會大幅減少。幸好,社交網站及網媒的興起,為反對聲音提供廣闊空間。整體而言,港人評論時事,以至月旦政治人物的自由,沒有比回歸前少。

除了23條立法的陰霾揮之不去外,中央政府對港人評論國事的態度,近年也出現明顯改變。當年鄧小平說共產黨不怕罵,反正是罵不倒。從三年前中央宣示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開始,中央官員以至部分愛國人士,對衝擊國家主權或冒犯中央的意見,愈來愈不耐煩。此外,由梁振英任特首時帶頭提到港獨開始,這個無現實意義的話題便成為中央及建制人士口誅筆伐的對象。不過,一些政治人物為了彰顯香港的言論自由,不斷公開討論港獨,也不會得到大多數無意刺激中央的市民的認同。

必須指出,撇除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的國策,香港的言論自由有非常重要的實際價值。例如資訊流通無阻有利香港維持其國際金融地位;港人自由表達意見反映的民意令政府清楚社會矛盾所在。因此,如何避免香港的言論自由受損,是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及香港不同黨派共同面對並須克服的挑戰。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