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不能只做「鄉人」而不做「國人」和「世界人」,必須三者俱備。目前最重要的是作為「世界人」的文化認同。
「國際化」已過時,「世界化」為下一步
簡單來說,我認為香港文化面臨兩大問題:一是香港本身的文化認同,即她到底要成為一個屬於中國又有中國特色的海港大都市和金融中心,還是成為一個和中國各大都市── 如北京、上海、廣州── 不盡相同的多元文化國際大都市?從政治或民族主義的立場而言,當然應該是前者,(但可以享有特殊地位),然而從長遠的文化發展而言,如此則香港遲早會被邊緣化,被內地各大都市超越,而成為一個毫無特色的沿海城市,最多只不過和廣州差不多,其前途端靠「大珠江三角洲」的國家重點計劃如何將之整合。(我對此一計劃的願景,曾發表過長文評論。)
香港的另一個選擇,我認為是朝向更國際化的文化發展,作為一個真正的「亞洲國際大都市 」(Asia’s World City)。 至今「國際化」這個名詞早已變成香港各大學領導人的口頭禪,但語焉未詳,而且簡化為只用英語教學的功能主義。另一方面,國際化被視為全球化的代名詞,又被簡化為市場經濟和電訊科技的產物。我心目中的「國際大都市」絕非如此,而是更具有「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特色的多元文化都市。 既然是多元,所以更應該多彩多姿。
目前香港的問題出於民族國家的認同和本土認同之間的矛盾,卻未顧到更多元的文化發展前景。我反而認為:過度的民族國家認同不見得對文化發展有好處,而過度的本土性(localism)也會造成一種狹義的鄉願心態(provincial mentality)。民族主義背後的文化支撐是「 大一統」,對於文化的多元性,最多不過表面上包容,而不會實質上尊重。而目前流行的所謂「 全球化」也只不過表面多元而已,實際上還是「異中求同」──「同」的關鍵就是資本主義的市場規律; 市場推動的消費文化無孔不入,甚至也可以把各民族國家和本土文化納入其活動範圍,所謂「全球本土」(glocal)就是這個意思。
我心目中的國際主義或「世界主義」,與以上所說的全球化或「全球性」(globalism)並不盡相同, 想在此作一番略帶學術性的詮釋和辯解。至於香港文化發展的細節,可能所需篇幅太多,此處暫不討論,容後再議。
名副其實的條件
全球化大都市四條件香港號稱是亞洲的 Asia’s World City,然而,所謂的 World City,譯作「國際」也好,「世界」也罷,究竟指的是什麼?我猜可能又和所謂「全球化」有關。這個當今流行的名詞含義籠統,如從資本主義的觀點而論,有資格作全球大都市的城市必須是金融中心,因此北京並不合格;如果用瑞典人類學家漢納斯(Ulf Hannerz)的定義,全球化必然是超越國家的,它的基本要素是各種人群的流動和信息的交流,因此作為全球化的大都市必須具備四個基本條件:一、 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二、 世界遊客的勝地。三、 如果是第一世界的大都市,它必須也是各種第三世界人口聚居的地方(例如洛杉磯),但以前或現在屬於第三世界的都市又如何?他卻沒有解答。四、它必須是大批「創意人才」的聚集點,所謂創意人才,至少包括下列數種有關領域:藝術、時裝、設計、攝影、電影、寫作、音樂、廚藝,當然還有其他範疇。他心目中的都市當然是紐約和倫敦,但書中討論的還有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和瑞典的斯得哥爾摩,並把南非約翰尼斯堡得一個郊區──Sophiatown──也作為個案研究。(見TransnationalConnections:Culture, People,Places〔Routledge, 2000〕第11章 “The Cultural Role of World Cities”)我時常引用這四個條件來提醒香港的當權者,不要只顧前兩項而忘了後兩項,因為香港擁有不少來自其他國家的移民,包括大量來自東南亞的傭工,這也應該是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的強項。然而他們的文化呢?香港的大多數華人對此毫無興趣,所知更是有限。
我認為該書最重要的論點是第四項「創意人才」,這就直接牽涉到文化問題。目前港府「創意產業」口號叫得很響,但實際上香港不少創意人才早已流向內地;上海和北京反而後來居上。為什麼?原因在於香港的官僚機制太大,層層關卡,一切以經濟效應為首要考慮,根本不尊重創意人本身的需求。
這四大基本元素沒有徹底實現,香港很難成為名副其實的國際大都市。
文化根源難完全揚棄最近我重新反思,覺得漢納斯所提的這四大要件仍然不足,因為他沒有顧及城市居民的心態和文化取向問題。換言之,並非所有國際大都市的居民都有國際觀瞻。
學習接受外來知識,不等同摒棄自身文化
漢納斯在書中第二章中提到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即所謂「國際人」(cosmopolitan), 漢納斯對這個名詞的定義是「一種與他者交往的意願」和「在知識和審美層面對多元文化經驗的開闊心胸,求異的對比多過求同」。說來簡單,但實行起來卻頗困難,因為做得過份,就失去本來的文化或民族認同。他又提到「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的問題,認為對其他文化有能力掌握的人,可以創立自我的「國際觀瞻」, 甚至可以主動放棄自己原來的認同而向另一種文化「投降」。這種傾向,也許在第二代或第三代華人移民的子孫中見得到,聽說不少新加坡的年輕華人只說英語,不願意作中國人,但在香港絕無僅有。中國大陸的公民對這種取向會斥為「漢姦」。
那麼,在現今的情況下討論「國際人」或「世界人」的觀念是否大逆不道?這是否「大中華」文化的特色? 其他國家的人怎麼想?
我在美國居住了30多年,遇到不少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民,個個都成了美國永久居民或公民,但沒有一個人願意完全揚棄源自本國的文化認同,最多只不過在表面上美國化了一點。也許這些人的後代會徹底美國化了,變成貨真價實的美國人。然而,美國本身就是一個移民國家,即使是美國人,還是要堅持多元文化,不能大一統。
所以,紐約和洛杉磯等大都市很自然的變成國際大都市,非白人的居民人數比例也愈來愈高。前身是殖民地的香港──這裏絕大多數居民都是從大陸移民過來──是否有此能耐?當然,從民族主義的立場看來,回歸祖國是天經地義的事,認同祖國文化(包括各種愛國符號如國歌、國旗和普通話)勢在必行。如此則一切國際化可以免談,只剩下經濟和金融一項。文化也只能服從這個「大趨勢」。
我認為文化和政治/經濟不能劃等號;必須有所區別。而全球化的勢力更不可擋,在這兩大趨勢之間,探尋多元的文化空間並不容易。
求同存異尊重多元性
最近我正在看一本書,是一位哲學家寫的,阿丕亞(Kwame Anthony Appiah)生於非洲的加納,在英國受教育,學成後到美國名校哈佛及普林斯頓任教,他的一本著作Cosmopolitanism: Ethics in a World of Strangers(2006),副標題特別值得注意:這本書不只是描述當今全球化的文化現象,而是討論一個道德倫理問題,那就是我們對於「陌生人」(或「他者」)是否有責任。他認為cosmopolitanism的觀念有兩個面向。一個是對於不屬於自己的國家、文化和種族的他人應該有責任或義務,因為我們都是生活在這個地球上的心。換言之,這是一種屬於全球化影響下的「普世價值問題」:另一個取向是「世界主義」必須對於其他人種和文化有真正興趣,因此要尊重差異。即是說,「世界人」必是多元主義者,不相信世界只有一種真理,更不唯我獨尊。阿丕亞也承認這兩者之間有時會發生衝突,但顯然他的關注點在於前者,該書最後一章的標題是「對陌生人的慈善」(Kindness to Strangers),可見其端倪,他認為只談「包容」和「諒解」已經不夠。妙的是法國哲學家德里達(Jacques Derrida)在一本同名的小書(Cosmopolitanism and Forgiveness)中討論的也是一個類似的問題。
梁啓超認同做世界人
這兩本書似乎在華人界並沒有引起廣泛的討論,為什麼?在此不必細究。值得一談的反而是在現實生活中,全球化和「世界主義」是否有必然的關聯?通訊科技和交通發達以後,世界各地的人民交往也頻繁起來,這是全球化的好處,但衝突也必會增多,如何解決文化上的衝突?於是「世界主義」的倫理應運而生,我覺得這是當務之急,如果說在今天的世界有所謂「國際公民社會」發展的可能,這個問題就必須討論,否則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僅徒有虛名,只有硬件而沒有足夠的軟件支撐,甚至漢納斯所提出的四個條件也做不到。
就我自己而言,我反而更關心「世界主義」的另一面;那就是對非華人的他種文化的態度和了解。如果我們重演梁啓超1899年初遊夏威夷時寫的《汗漫錄》的序言,就可以發現他的志願是從「鄉人」變成「國人」而後更要成為「世界人」,他說此乃大勢所趨,使他不得不如此,至少他並不覺得做一個「國人」和做一個「世界人」有何牴觸或矛盾之處。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效法梁啓超,採取「雙重認同」的態度,同時做國人和世界人?
目前香港的創意文化,從創意的層次來看,尚未發展出雙重文化認同的特色和優勢,而似乎落於兩難的局面,教育的危機更嚴重,香港學生的中文和英文都退步,反而一廂情願地朝向浮面和狹義的本土心態──只說粵語,只關心生活、就業和消費;甚至以這種自保式的「鴕鳥」心態來對抗外來的大陸「蝗蟲」文化。這和罵港人都是英國殖民地的走狗在層次上又有何區別?
香港人不能只做「鄉人」而不做「國人」和「世界人」,必須三者俱備,我們要效法梁啓超。就目前的情況看來,最重要的反而是「世界人」的文化認同。
原刊於《信報財經月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