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愛國者家人持外國護照的問題

隨着愛國教育在港推行,港人對官員和其他愛國者以身作則的要求會愈來愈高。自己愛中國而家人愛外國這個兩全其美的安排,恐怕難以取信於民,以致令中央考慮對策。

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DQ)的黃之鋒召開記者會,指政府要求參選人信奉《基本法》,而今屆特首林鄭月娥以至前特首梁振英「全家都係攞英國護照做英國人,佢哋又有幾信奉《基本法》?」梁振英隨即在FB回應,稱自己及3名子女都無任何外國護照或居留權,太太亦已放棄英國護照。他批評黃之鋒信口雌黃,保留控告黃誹謗的權利。林鄭沒有就此事回應。

早於兩年前,梁振英出席一個名為「青年領袖未來」的論壇,發表一篇以本身愛國經歷為主題的講話,提到自己和3名子沒有外國護照。他認為愛國者本人或其子女是不應該拿外國護照(甚至姓名也不應該有英文字)。我就此事撰文,讚揚梁振英的愛國情操,並建議他主持一個愛國誓師大會,會上一眾愛國港人宣布自己及家人都沒有或已放棄外國護照或居留權,令無數只愛港、不愛國,甚至有分離思想的香港年輕人心悅誠服。這個震撼人心的愛國行動更會替中央指示在港推行的愛國教育鳴鑼響道,先聲奪人(見〈梁振英示範如何鼓勵港青愛國〉2.5.2018)。

香港特區政府須由愛國者管治

香港特區政府須由愛國者管治,是中央堅定不移的政策。回歸前,為了確保政權交接順利和穩定人心,中央同意英國給予5萬港人及其家庭居英權。受惠人士包括中高層公務員和各行各業的精英。為了符合《基本法》的要求,特區主要官員須放棄居英權,但其配偶及子女則可保留英國護照。政府以外,不少愛國人士,包括天天嚴厲批評外國勢力的公職人士和專業寫手,其本人和家人都持有英國護照,有些甚至已移居英國。中央對此現象一直採取包容態度。我曾撰文,指出容許持有外國護照的港人當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未免過於寬鬆,不符愛國精神。結果情況沒有改變。

《港區國安法》現在香港實施,其中一項罪行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不理中國反對,容許BNO港人有機會在英定居的英國應在黑名單之內。近日,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中央可能不承認BNO港人為中國公民,而他們也不能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此言屬實,擁英國護照的港人(包括官員和其他愛國人士及其家人)也應該受到同樣待遇,否則政府以至整個建制陣營必然爆發極大的內部矛盾。此外,隨着愛國教育在港推行,港人對官員和其他愛國者以身作則的要求會愈來愈高。自己愛中國而家人愛外國這個兩全其美的安排,恐怕難以取信於民,以致令中央考慮對策。愛國人士適宜及早向梁振英學習。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