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之過

兒童受虐,過在父母,不在其他人。有問題的家庭需要的是協助;把責任強加在其他人身上,幫不了有問題的家庭,也幫不了無助的小孩。

5歲女童陳瑞臨疑被父母虐殺的新聞,令人神傷。幾日之後,旺角又有一宗兩名幼童(8歲和4歲的姐弟)懷疑被虐事件,兩人疑被禁錮在家,男童全身赤裸,屋內衛生環境十分惡劣。

連番發生兒童懷疑受虐,觸動了很多人的同情心,也引起不少社會人士回應,提出防止慘劇重演的建議。有人把矛頭指向社會福利署,有人則認為學校要負起舉報責任。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建議,政府應參考外國,設立強制舉報機制,社工和教師一旦發現懷疑虐兒個案,就要舉報,務求減少悲劇發生。他表示:「學校社工制度相當不穩定,小學沒有一校一社工,可能這些社工往往是短期外判形式,年資亦較淺。」言下之意,是小學派駐更多社工,就應該可以避免虐兒事件。

家庭議會主席石丹理則認為,可考慮設立強制舉報制度,規定老師要將懷疑被虐學生通報予學校及教育局,以便及早發現虐兒個案。女童陳瑞臨就讀的幼稚園一度被媒體不斷追問,是否早在去年10月已經發現陳瑞臨身上疑有被虐傷痕,學校是否「視而不見」?言下之意,是沒有盡力阻止慘劇發生!

虐兒問題是家庭問題其中一環

發生這些不幸事件,學校和社工要負上多大責任?把矛頭指向他們,是否就真的可以解決問題?虐兒家暴,真正要負責的,其實是孩童的家長,是他們疏於照顧、逃避責任,沒有盡父母的天職。要追究,就應該追究他們;要防範,也只能從這些發生虐兒個案的家庭入手。其他什麼強制舉報,或把責任推給學校或社工,都無補於事。可是在最近發生的懷疑虐兒悲劇之後,民意代表、社福界卻沒有正視根源,探究當前香港的家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應該提出什麼對策。

虐兒問題,其實是香港家庭問題的其中一環。女童陳瑞臨和旺角兩名懷疑受虐的兒童,都來自複雜的家庭。跟陳瑞臨一同居住的父母,都曾經離異;旺角兩兒童則來自單親家庭,經濟情况極度拮据。港人熟悉的獅子山故事,和傳統的家庭功能息息相關,包括經濟(不少家庭式企業、小商戶或小工廠,都是「家爺仔乸」生意)、保護(家庭成員互相關顧照應)、教育(父母充當補習教師,或言傳身教)、感情(家人之間互愛互助產生的安全感)等等家庭發揮的作用,令大部分香港人能捱過極度匱乏的歲月,成就了不少傳奇。至今為止,本地幾家大企業仍然是家族企業,一代代傳承,都是得力於最初期家庭成員之間的互相支持和幫助。劉兆佳教授提出的「功利家庭主義」(utilitarianistic familism),更指香港的家庭除了在經濟和民生扮演重要角色,還發揮了政治穩定、社會和諧的作用!

家庭變化產生新問題 政府須正視

但是,這種家庭功能已經式微。社會學者和社工組織近10年來發表了不少研究報告,分析香港家庭的變化,結論頗為一致,就是傳統的家庭結構、家庭功能和家庭發揮的正面作用不但大不如前,甚至瀕臨瓦解,情况令人擔憂。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在2012年12月發表的《香港家庭及社區服務概况》報告,對香港家庭結構出現的轉變有詳細描述,包括核心家庭的每戶平均人數下降(2011年全港人口707萬,共237萬戶家庭,每戶平均人口由1991年的3.4人,下降至2011年的2.9人);離婚數字急升(2011年為19,597宗,到現在幾乎是3宗婚姻之中就會有一對離異);單親家庭則由1991年的34,538戶,大增至2011年的81,705户,20年間升幅逾一倍;跨境婚姻及家庭上升(1986年為782宗,2011年為20,488宗,佔全港登記結婚數目的35.1%)。

上面的數字,反映了香港家庭變化的新現象,同時也產生了新的問題。最令人不安的就是家庭凝聚力下降──社聯制定的「家庭團結分類指數」持續倒退,從2004年的-215,下跌至2010年的-309。此外家庭暴力事件大幅上升,其中虐兒個案佔整體家暴的35%(2011年)。

家庭結構轉變,足以動搖香港的根基。過去家庭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也是協助不少人向上流、脫貧或進身中產甚至創業致富的起步點;然而今時今日家庭卻是不少社會問題的根源。家庭結構影響教育、房屋、福利等政策,政府必須正視。然而近年政府施政報告已很少以專章討論香港的家庭問題,最近一次也許是2000年施政報告,當年社福界列出了幾類要支援的家庭,包括受經濟拖累(低收入、失業或開工不足)、受社會環境因素影響(在內地工作造成分隔家庭、婚外情,在新發展區居住又缺乏支援)、有特別需要(新來港家庭、單親家庭、精神病患、殘障及老弱人士的家庭)、有高危子女(無心向學、濫藥、童黨、離家出走等)。陳瑞臨和旺角兩名兒童懷疑受虐,都來自上述這些問題家庭。政府應向他們提供支援,或在社區內安排可以疏導或短暫庇護的地方,而不是向前線教師或社工增加強制報告的責任(可參考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時任總幹事邱可珍〈支援香港家庭的創新方法〉)。

把責任強加他人 幫不了無助小孩

陳方安生任社會福利署長時,發生了破門入屋「拯救」郭亞女事件,當時輿論嘩然,認為做法不當,是濫用權力。政府為此做了一份《郭亞女事件報告書》,建議以後社署盡量避免破門入屋,同類事件以後也沒有發生過。回想當年的民情,是認為政府過度介入、拆散兩母女的處理手法太過分。同樣,如果要求學校「強制舉報」,是否也會導致學校過度介入,令學校和家長關係變得緊張,也平白令學校增加了更多壓力?

兒童受虐,過在父母,不在其他人。有問題的家庭需要的是協助;把責任強加在其他人身上,幫不了有問題的家庭,也幫不了無助的小孩。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