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而後動

「目標蛋白質」的身上如果加上了標籤,等於是被公開「認定」了,身體自有其他機制趨動,將它分解掉:分解成為胺基酸,循環再用。

香港的治安好像亮起了紅燈。之前有人往近郊步行,遭遇到剪徑之徒,失去手機及現金。同日在出事地點附近竟然有另一宗攔途截劫。以兩者發生的時間及距離推論,應該不是同一些匪徒所為。另一方面,出了好幾宗入屋爆竊案,所涉者都是市區以外的獨立低層房屋。有跡象顯示,做案的每每是外來的人,包括大陸及南亞。

曾有警察與匪徒陌路相逢,例如見到一些人形跡可疑,警察趨前截停查問。那匪徒卻馬上轉身拔腿就跑;出其不意,往往給他走脫。電影中可見,在外國若有此情況,執法人員會馬上持槍去追;如果喝他不停,可能開搶。香港警察一般都有配槍。但這些槍可不是輕易能拿來用的。

「泛素」蛋白質功能

我有一個想法。警察可以配備一些「水」槍。槍只是噴出液體,並沒有殺傷力,但可以在目標身上留下印記。如果沾上身體皮膚,不容易洗脫。那就不怕犯案人溜走無蹤,更可以作為辨認的證據。聖誕假期我在銅鑼灣鬧市看到有警察在人多的地方拍攝。他的攝影機並非拿在手中,而是用特別的一枝長棍持高,從空中往下攝,範圍更廣,也少了遮擋。我想到,如果在多人暴亂之處設置這些臨時攝錄機,再加以上述「水槍」,相信肇事者難以遁形;同時在各路口包抄,犯法的人可手到擒來。

身體中的「泛素」蛋白質功能正是如此。它在「分解蛋白質」過程中,作用有若「水槍」中的液體,也就是一個標籤。在很多情況下,身體細胞中有部分蛋白質有須要殲滅掉。「目標蛋白質」的身上如果加上了這標籤,等於是被公開「認定」了,身體自有其他機制趨動,將它分解掉:分解成為胺基酸,循環再用。

有一點須要補充。身體「分解蛋白質」的工作主要有兩類。其一是吃進肚中的食物,經胃消化後去到小腸,在那裏,有例如胰蛋白酶,將食物內的蛋白質降解成為胺基酸;之後,由小腸能將其吸收取用。另一是:細胞中不停地會有「多餘」的蛋白質,那本是人體自製的,但為了多種原因不能「留低」。後者才會用到「泛素」蛋白質。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顧小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