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受辱 人格尊嚴受損

5月21日,記協等團體會晤警方,呼籲停止對合法採訪記者的「語言或肢體暴力」,但未獲對方承諾,糾結未消除。

記者受到粗暴對待的「510事件」,引發8個傳媒專業組織和工會的強烈抗議,也受到許多港人和外國傳媒的關注。《信報》12日相關報道的標題為〈警喝傳媒蹲下讀名工會斥「極盡羞辱」〉。

記者被羞辱工會提抗議

5月10日母親節,有人在旺角商場集結、展出口號橫額。

在場合法採訪的記者,被警察吆喝蹲下,遭粗暴對待,諸如針對眼瞼噴胡椒噴劑,受傷者未獲洗眼之助;明報記者則「遭警員喝止並帶到後巷搜身查問」。

《明報》編輯部的聲明,稱警方「無理地向已被包圍的記者噴射大量胡椒噴劑。」(註1)

《德國之聲》資深記者李澄欣的專題報道,引述香港記協主席的談話,謂:「從來沒想過在香港做記者會有人身安全問題,更沒想過會出現以記者為目標的攻擊,而且是來自警方。」(註2)

香港記協和傳媒工會的〈511聯署抗議〉,提及記者受到「羞辱」和「瘋狂干擾」;警方「近距離向記者眼、耳等噴射胡椒噴劑。」(註3)

涉三大因素 公權制約弱

這類粗暴事件頻仍,涉及三大因素:

一,行使公權力的法律制約脆弱;

二,公民自由權特別是人身自由,未獲有效保障;

三,人格尊嚴的維護不足,導致社會文明倒退。

應對民眾集會而行使公權力,須完全依據法律的規範;警察的執勤,應受《警察通例》嚴格的約束,沒有超越法規邊界的「靈活性」。行為越界,必遭到社會質疑,這是法治、訊息流通社會的常態。

在「510事件」前後,發生一些警員販毒或施家暴的行為,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有人呼籲:具公權者須受法紀約束。

粗暴事頻生 無意解糾結

每次粗暴事件發生後,公權一方總是找藉口說「正當性」,諸如有人冒充記者、有人「阻差辦公」。

有人冒充記者,與記者的合法正常採訪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公權一方可對懷疑的冒充者查核,而不必阻撓記者的採訪,更不應以暴力恫嚇或「阻嚇」。

至於是否「阻差辦公」,得有可靠的「場景」記錄,不應以「感覺」或偏見濫加假定之罪名。

粗暴事件一再重複,關乎官方缺乏解開糾結的誠意。官方如有意對話,大可與傳媒組織、工會商討,發放記者採訪用的統一外套、標識,可隔開冒充者。不切實去解決紛爭,是留下找藉口的空間,形成惡性循環。

吆喝與辱罵 輕人格尊嚴

確保新聞自由,保障記者合法採訪的人身安全,是維護香港自由的重要一環。維護和提升新聞自由,讓記者在合法範圍內充分發揮專業精神。

這種對自由的保障,有利於香港的營商環境、社會溝通和國際形象,最終有助整體經濟的發展。公權暴力在街頭、暗巷頻頻出現,經外國傳媒「疊印」之後,香港的國際形象有日益低下之危。

不尊重人格尊嚴,不當利用公權損害記者合法採訪的人格尊嚴,是社會文明的倒退。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曾任燕京學社社長的裴宜理(Elizabeth Perry),精研社會革命或社會變遷中的價值觀特別是人的尊嚴。她論及現在北京當權者「不尊重普通人的尊嚴」,成了特權階級的「代言人」(註4)。

發達經濟體文明勿倒退

國際貨幣基金(IMF)公布的2019的人均GDP(美元),香港已超過4.9萬(其他華人聚居地:新加坡6.3萬,台灣2.4萬,中國大陸1萬),早列入發達經濟體,其他社會文明全球指數(經濟自由、廉潔、法治指數等),均列較高層級。

在已走向文明之路的社會,尊重人的尊嚴應是行使公權力的一個準則。損害人的尊嚴,與發達經濟體、社會文明並不相稱。

儒家經典《論語.顏淵》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當今的香港,行使公權力者期望尊重其人格,就不應以自己不能接受的吆喝、辱罵、暴力,對待合法採訪中的記者。只有良性互動,才有可能建立互信、和諧的社會。

新聞自由度 香港降七位

在全球的新聞自由指數中,香港排名一再下降,是官方應正視的「自由衰退」之一。

設於巴黎的無國界記者(RSF,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於4月21日公布2020世界新聞自由指數(World Press Freedom Index)。這是對180個國家、經濟體2019年實況的評估。

華人聚居地的排名:台灣43(42,去年排名),香港80(73),新加坡158(151),紅色中國(紅中)177(177)。

台灣列新聞有「自由」的等次,香港為「半自由」,新加坡和紅中在「不自由」之列。在亞洲,台灣排名僅低於韓國(42)、高於日本(66)。

香港較去年下降7位,是降幅甚大者。香港的新聞自由度本來很高,2002年列18位,2003年跌至56位,2014年降為61位,2015年只排70位。排名從「自由」到「半自由」,顯現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日益受打壓。

自由之家關於2020指數的報告提到:「新加坡與香港也分別因通過了『假新聞法』與警察在示威遊行中粗暴對待記者,導致個別排名與亞洲的整體新聞自由度持續下跌。」

五個老共國排倒數序位

新聞自由指數的變化,關乎政治制度的差異、政治生態的改變。大體而言,實行「一黨領導」權力體制的「老共」(指老牌共產黨政權、國家,係中性陳述語,不含褒貶意涵)排名最低;威權主義體制的國家,如俄羅斯(149)、新加坡,也在「不自由」之列,排名甚低;經濟發達的西方自由國家,排名大都在高位。

5個「老共」的排名是:紅朝180(倒數1),紅中177(倒4),紅越175(倒6),紅老(撾)172(倒9),紅古(巴)171(倒10)。

在蘇東波(1989)後,轉型為自由、民主政體的原東歐「老共」,有5國排名高:愛沙尼亞14(11),立陶宛28(30),拉脫維亞22(24),捷克40(40),斯洛伐克33(35)。

前3個波羅的海國家,被蘇聯侵佔後成為加盟共和國,蘇東波後快速轉型並「投入西歐懷抱」,經濟、社會進步亦快,人均GDP相當於紅中的2倍半或接近2倍。其他指數如社會自由、廉潔都高。

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新聞自由與「一國」的政治生態息息相關。2013年北京政局左轉,回到毛政治老路,衍生「亞文革」(註5),對香港的政治、新聞干預日多,以致新聞自由空間受擠壓。

註釋:

註1:《明報》聲明

註2:新聞自由探底記者斥港警「行刑式施襲」

註3:警隊一再踐踏採訪自由 傳媒工會聯署抗議

註4:http://cn.nytimes.com/china/20150422/cc22ouyangbin/

註5:〈許章潤再發聲 評回到毛老路〉

本文原題〈侵害人格尊嚴社會文明倒退〉,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後,授權本網站發表。

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