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應為自己爭取權益

記者這一職業雖然光榮、使命感強,但月薪卻可以低至萬三元。他們往往為社會的不公發聲,但卻很少為自己爭取權益。其實,記者沒有必要犧牲自己收入來成全那些搞傳媒的人。

多年前我在一間報館會議室與一位大學教授辯論樓價升跌問題,聽眾大多數是記者,教授話香港樓價太貴,所以他賣走自住物業,當然賺了不少錢,同時叫他父親及細佬也賣走他們自住單位。我話,教授你自己賣樓就算啦,千祈唔好慫恿親戚朋友賣樓,這個責任很大,教授當然唔開心,立刻問在座記者,以他們的收入,幾時先可以買樓,沒有記者回答,我覺得很侮辱,於是話做記者是有使命感,收入是其次,總算解了圍。

老實說,我亦了解到大多數的記者收入不高,這令我相當困擾,我曾經在浸大讀書,知道傳理系學生是天之驕女/子,我有一個同學曾嘗試認識一個傳理系女仔,點知畀對方一句,我讀傳理系噃,就立刻打退堂鼓,可見傳理系是如何高貴,不過高貴還高貴,竟然搵唔到錢,唔通真係使命感,當然不是,這只不過是我替人解窘的說話而已。

沒必要犧牲收入成全搞傳媒的人

近日有線電視炒人,大家發覺記者月薪可以低至萬三元,我都唔知點講,以這個收入,就算一個人生活都很艱難,但點解會接受,記者唔好只是對社會的不公平事抱不平,亦要為自己爭取權益。老實說,搞傳媒的人不是為了賺錢,只是有一條渠道宣揚自己理念,或者令自己的知名度提高,記者沒有必要犧牲自己收入來成全那些搞傳媒的人。

有人怪記協濫發記者證,令記者數目大增,相對令記者身價下跌,其實這是攞嚟講,真正記者是受過傳統訓練,是有真才實學,不是一般兼職記者可比,他們應該獲得合理待遇,如果他們得不到合理待遇,不排除有一小部分記者為了利益而歪曲事實,背負做記者守則,雖然仍有不少人認為做記者有使命感,不過,即使有使命感都要食飯。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湯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