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藥公司不是「大壞蛋」

電影《我不是藥神》把製藥公司代表塑造成唯利是圖、冷酷無情的反面角色,算是一個敗筆。其實沒有一個簡單的壞人,卻產生了一堆壞事,這才是更高級的文藝作品。

電影《我不是藥神》成了熱點,評論文章滿屏亂飛,但其實問題的關鍵只要兩句話就說清楚了。

第一,救命藥的研發成本很高,如果不允許賣高價,並對專利進行保護,就無法彌補成本,積累更多資金,保障可持續的新藥研製。

第二,因為救命藥的價格很高,買不起的病人就意味着等死,這對現代社會的道德文明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同情心和同理心之爭

這是同情心和同理心之間的矛盾。

從同情心來看,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是富人,即便是富人,也有可能在某種情況下淪落到窮人或是弱者的地位上,因此,對窮人提供幫助,解決他們的生存困境,就成為道德良知的重要內容。

就像劇中的病人對警察說,「誰家裏還沒個病人,你就能保證你這一輩子不生病嗎?」同情是喚醒良知的巨大力量。

但是從理智出發,如果不允許高價出售救命藥,而允許任何人隨意地仿造的話,那麼為了研製新藥而投入巨大成本的製藥公司就難以為繼,就無法挽救更多處於死亡威脅下的病人。

比如片中所說的救命藥,在現實中從發現靶點到獲批上市,整整耗費了50年,投資超過50億美元。如果沒有專利和高價,根本無法支撐。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具備同理心,進行換位思考的話,就應該對製藥公司的做法表示理解和支持。可惜這一點沒有被電影反映出來。它把製藥公司代表塑造成唯利是圖、冷酷無情的反面角色,算是一個敗筆。其實沒有一個簡單的壞人,卻產生了一堆壞事,這才是更高級的文藝作品。

窮苦的病人想活下去怎麼辦?

製藥公司賣高價理所應當,窮苦的病人又想活下去,那該怎麼辦?只能是折衷和妥協。

就像片中和現實中看到的一樣,印度政府對仿製救命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中國法院對走私救命藥的主人公予以減刑,這就是在同情心和同理心(或者說道德和理性)的矛盾衝突下,所作出的折衷選擇。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影片最後提示說,救命藥納入了醫保範圍,所以人們不需要再去買仿製藥,似乎指出了一條明路。現實中大部分人也是這麼想的:看不起病,吃不起藥,國家包下來就完了唄!

這就把問題想簡單了。先不說一個國家的醫保能不能覆蓋所有的人,就算是全民醫保,效果如何也依賴於國家的經濟實力。因為醫保的錢是從社會總收入中分出來的,國家愈窮,醫保覆蓋的範圍愈廣,每個人受到的實際幫助就愈小。

所以這類問題的解決,最終只能靠效率提高和經濟發展,就像歷史上反覆上演的,科技創新產生的奢侈品逐漸變成大眾消費品一樣,它需要更多的時間。

況且就算有一天,人人都吃得起救命藥,也會有新的不平等出現。比方說,科學家發明了續命藥,某一種藥物吃下去,壽命就會比通常情況下增加十年,但是價格很貴,這對窮人來說公平嗎?

由此可見,良心和理智的矛盾,或者說均等和效率的矛盾,會永遠存在於人性和社會發展當中。社會的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依賴於對傑出人物的尊重和獎勵,但是如果不對社會中境遇最差的人給予同情和幫助,社會將不成為社會。

正因為這種矛盾,在《我不是藥神》上映後,出現了為醫藥公司辯護而指責影片膚淺煽情的觀點。這可能讓一些讀者感到不適,也可能讓一些讀者感到開眼。公道地說,這些評論者並不是沒有良心,他們只是在表達自己的真實觀點,僅此而已。

要記住同情心和同理心缺一不可,社會總是在均等和效率之間來回擺動,波動發展,這部電影才算沒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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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經濟學會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