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是婦女節,説一個成功女性的故事。
Emily Weiss是紐約當紅的創業家,她的化妝品公司「Glossier」,短短四年,價值已達到3億9千萬美元。碧昂絲(Beyoncé)是愛用者。媒體估計「Glossier」實體店面的營業額,甚至超過Apple Store。
肯學習的精神
Emily 13歲時,就知道自己想進入時尚產業,她積極投書給時尚雜誌,文筆好到被登了出來。
後來,她去當保姆,孩子的爸媽剛好在Ralph Lauren工作。這個小女孩的熱情感動了他們,他們給Emily到Ralph Lauren實習的機會。
15歲的Emily,在Ralph Lauren像一塊海綿,什麼都願意學,什麼都願意做,她的口頭禪是:「讓我做這個!」「讓我做那個!」她的能量讓她得到更多貴人賞識,後來介紹她進入時尚的殿堂Vogue上班,這正是她當年投書的媒體。
在《Vogue》上班時, 25歲的Emily開始寫部落格,分享化妝品的知識和時尚產業的內幕。為了確保網站上每周有三篇新文,她每天清晨4時到8時間寫文章、上載照片、上稿,然後趕去上班。
一年後,她辭去工作,全力衝刺部落格。她的部落格迅速累積了大量讀者。
進佔年輕人市場
29歲時,她決定從做媒體,轉移到做產品。她創辦了化妝品公司「Glossier」,賣簡單好用、價格合理的產品給千禧世代的年輕人。
從上面的故事,你看到什麼成功的特質?
我看到的是:她把上一代和這一代的價值觀,都發揮到極致。
「Glossier」最新廣告是為了宣傳旗下的沐浴乳產品「身體英雄」。這個廣告不用模特兒,因為想說:每一個女人,不管外貌、身材,或背景,都可以上看板,都能當英雄。
就用這句話,祝福所有的女性:婦女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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