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段長時間,興德學校事件佔據媒體港聞版大量篇幅,街頭巷尾都知興德兩字,網上搜索亦火熱得很。電子及報章媒體有問筆者,看法如何。
興德事件 記者提問
問題概分幾類:
其一、校董會是否監管不力?
其二、校長如此做法,應承擔甚麼後果?
其三、校內是否有兩派教師在權力鬥爭?
其四、教局是否未能有效阻止事件的惡化。跟着記者提出的幾個問題作答,再由編輯剪裁,當是有情節的、高潮迭起的新聞故事。
筆者回答記者
筆者回答記者時,說出的是:事後孔明,照單執藥,當然可以。校董會、校長、教師乃至教育局各有問題的話,水落石出,就對應處理。再加强對學校各方面的監管,亦是政治正確的回應,以及順應即興民意的做法。但從教育現場看,同一「寬鬆」氛圍的天空下,香港很多中、小學的校董會、校長及教師們,不管是再大或再小的辦學團體,為何都不會出現如興德的事件呢?並且學校都辦得有板有眼。
事實上,教育專業高舉,學理千條萬條,落在校園內,各持分者要緊守三點:
第一,必須要以學生為本,這是學校教育的最核心;
第二,要珍惜彼此緣份,百年修得同船渡,校長與老師同一船渡,互相守護;
第三,教學與其他行業不一樣,校長及教師們的一言一行,影響一代又一代的學生,用傳神的廣東話形容,記着這是「積陰德」的行業。若能實踐這三點,又何須洋洋灑灑、結構周密、金晴火眼的監管制度呢?
對記者的提問,筆者明知後段的說話是不會被報道的,果如是,就借此欄,說點教學多年的心中話。
原刊於《星島日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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