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的言行舉止素來像保護主義代言人,令亞洲及歐洲盟友一直憂慮若美國保護主義抬頭,對環球金融市場會帶來連鎖性衝擊。回顧歷史,筆者認為《瓊斯法案》(Jones Act)作為保護主義的重要法案,同時揭示了它對美國經濟及航運貿易的負面影響。
《瓊斯法案》源於1920年,該例規定美國內陸港口之間的貨物運輸之船隊必須「美國化」,意指船隻至少要有75%是由美國公民擁有及在美國本地組裝,船上全體船員亦必須為美國藉。筆者明白法例的原意是保護美國貨船及航運業的利益,盡量免受國際之間的航運及物流競爭,但這樣嚴苛的法例亦屬少見。更重要的是,保護主義並未令美國成為環球貨櫃運輸及航運的巨頭;有數據指出,1960年美國的船艦隊伍佔環球市場總量的17%,但時至今日只佔0.4%。
過度保護失去競爭力
筆者認為《瓊斯法案》是「好心做壞事」,保護主義使外來競爭難以進入市場,增加營運成本。據了解,在美國建造一艘貨船的成本是中國或韓國的5倍;而美國運輸部亦有評估顯示,營運美國及德國的船隻成本是其他國家船隻的兩倍。由於海運交通成本高昂,後來美國大力建設陸運,讓航運業失去不少生意。受國內營運利潤不足、缺乏國外業務投入等因素影響,過往百年美國航運業不但無法擴充,反而落後於海外競爭對手。
當全球最大的集裝箱船隊馬士基航運(Maersk Line)愈做愈大,早於1956年便建立起集裝箱航運產業的美國,卻因保護主義的關係,令其身影在偉大的海洋版圖中消失。世事無完美,雖然波音(Boeing)的輝煌成就幫助美國稱霸環球航空業,但在浩瀚的海洋世界,美國航運業卻在保護主義接近一個世紀的情況下,其船隊及市場規模卻比不上歐洲國家,甚至是日本商船三井及台灣長榮海運。究竟保護主義是否能有效幫助產業升值、振興經濟增長,相信《瓊斯法案》已經說明一切。
香港航運業不容樂觀
有趣的是,一直以來內地都有相類似的規定。於是,不少運船都選擇來香港過船,再換到掛中國國旗的船運到內地。不過,可能內地都知道這種保護政策,長遠來說,百害無利,於是,近年已經慢慢放寬限制,這對香港的港口業務可謂雪上加霜。
隨着全球貿易普遍下降趨勢、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中國市場的競爭,以及沒有足夠備用土地應付最新一代的集裝箱船隻,這些現實問題都已經對本港的港口競爭力勢造成打擊;現在再加上內地的新發展,未來不容樂觀,故政府和業界亦應意識到危機,繼而採取辦法應對。
原刊於《iMoney》,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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