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已有一個多月了。佔領者主要是大學生和中學生,他們反對沒有一人一票的行政長官普選,實行公民抗命,為香港未來自由選舉鬥爭到底。可是從他們近日的言行看,仍打着要自由的旗幟,但沒理會其他受影響人們要求的自由,堅持繼續留守他們的佔據地。這種種行為,為何會發生在香港這個法治記錄良好的地方呢?
至於這一群爭取選舉自由的學生,他們有沒有理解何謂真正的自由呢?回看1951年《拔萃女書院年刊 》中刊登了一名中六學生談〈自由與放縱〉,對現今香港出現要求自由選舉的運動,可說是一針見血,正中時弊。他們當時對自由的見解分析獨到,可甚於現在的學生,若不是看到了已是祖母輩份的50年代中學生對自由的見解,我們會問:是否自由的定義已因時代改變呢?還是現在的學生是用上自由的旗號,骨子裏是放縱或假自由?
現節錄原文如下:
(因沒法接觸作者,在未經她本人同意下刊出,請見諒)
〈自由與放縱〉 (六年級 盧淡姸)
甚麼是自由呢?它是一種無價之寶。有自由的人不覺它可貴,但失卻了它的人將會覺得懊悔和徬徨。即如健康的人不知有病的痛苦,可是一個久病的人,才會感到健康有連城的價值。和自由分不清楚界限的是放縱,它也可以叫作假自由,真正的自由是要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原則。所以放縱也可以說是無管束、自私、強橫、無理的行動。
人們發覺自由的可愛是在18世紀時,而最初喚醒被壓迫下民眾的,當然是當代的有名的學者;著名的法國大革命就是第一次民眾向暴君索取自由的行動。壓力愈大,反抗力愈強。所以經過用最大的努力推翻專制君王的時候,在長久壓迫下的他們無意識地運用他們自己心目中所認識的自由。他們得到自由卻不會運用,以致社會全無綱紀、法律、制度,結果造成歷史上的恐怖時代;放縱的害處就可以看出來了。
北美洲的殖民者因為受不起當時英國政府無理的苛徵,他們自己組織聯合的政府反抗英國;勝利後,成立共和國。可是到了公元1861年,南部有數州為着黑奴的問題要宣布獨立,和北部其他各州脫離關係。黑奴對他們的經濟有很大的影響,因為南部多數是廣大的棉田,倘若那裏沒有了黑奴,棉花的收穫會增加成本,而給地主的收入打了一個大的折扣,可是他們卻又沒有想到當一個團體瓦解後勢力的薄弱。林肯總統看出了危機,於是和南方打了四年的戰爭,由此可知一個小單位不能妄用自己的權力,為一己設想,而說這是應該有的基本自由。這不算是自由,下過是一種自私的行為罷了。相反地,倘若為大眾,為團體的福利而設想,而不輕舉妄動,這又可說是了解神聖自由的真義了。
有些仁慈的父母們,常常任由子女做他們所喜歡的事。做父母的認為這樣做可以對子女們有益,可是要知道當他們還不懂得怎樣運用它時,過份的自由只會變成放縱。
自由並不是科學發達的20世紀的產物,遠在古希臘、羅馬時已有的。民主國家的言論、集會、思想的自由,都是後來加以發揚光大的結果。會運用自由的人,自由對他們是有用的,要不是,只會令他們養成放縱的習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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