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本港新增14149宗新冠病毒個案,包括5876宗經核酸檢測及8273宗經快速抗原測試呈報,有4宗屬輸入個案。第5波疫情至今,累計有103萬5000多人確診,死亡人數為5683人,整體死亡率0.55%。
張竹君:院舍爆發似有回落跡象
再多兩間院舍出現個案,涉及15名院友及兩名職員。張竹君表示,近數日在院舍爆發似乎有回落跡象,而過去14日有190間院舍受影響,涉及4283名院友及1132名工作人員。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質素及標準)劉家獻表示,過去24小時再多205名離世病人對新冠病毒呈陽性,年齡介乎44至104歲。在離世人士當中,129人沒有打針紀錄、44人打一針、31人打兩針、1人打3針。至於滯後未公布的離世人數有41人,年齡介乎45至98歲。
其中較年輕的4宗離世個案,年齡介乎44歲至58歲,分別有先天性疾病、長期病患或癌症擴散等。
第3階段「疫苗通行證」 提前實行
政府周日(20日)宣布,提前在5月31日起實行「疫苗通行證」第3階段,屆時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3劑新冠疫苗。
12歲或以上、非新冠康復人士,在接種第2及第3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9個月縮短至6個月,市民要在打第2針後6個月內,打第3針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至於新冠康復者,政府亦更新「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
12歲或以上新冠的康復者,在感染前已接種兩劑或以上的疫苗,或仍在康復後6個月內,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至於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6個月而感染前未曾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在第1階段期間、即4月29日或以前,要打第1針;在第2和第3階段期間、即4月30日起,康復者在打第1針後的6個月內,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如果超出6個月,就要打第2針,但接種第2針的要求並不適用於已接種1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康復者。
至於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6個月,而感染前已接種1劑疫苗的康復者,在4月29日或以前,並無額外接種要求;在4月30日起,康復滿6個月後,他們要打第2針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但這個要求並不適用於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康復者。
張竹君表示,第3階段「疫苗通行證」,對於注射科興疫苗或復必泰疫苗皆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