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計劃開發新市鎮,屢屢遇到強烈反對,嚴重阻礙發展進度,由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到近期的元朗橫洲公屋發展計劃,均遭受社會輿論強烈批評和質疑,即使由特首和司長親自現身解畫,亦無法平息。
其實政府可以沿用四、五十年前那一套發展沙田、屯門、將軍澳和烏溪沙等新市鎮的模式,由政府訂定新市鎮的範圍,制定發展藍圖,將發展地段的土地,全部以一貫的徵收土地方式賠償收歸政府,包括由地產商持有的土地,不論多少,均照價賠償收地,然後按照行之有效的法定程序通過的發展藍圖,將在新市鎮內經平整的可發展工商用地,按照現行機制公開招標推出市場,公開讓所有發展商競爭,讓所有人都有機會參與。
當然,持有土地的地產商原本可以「坐定粒六」,以為一定取得發展範圍內持有土地的發展權,可能會感到不是味兒!但政府有機制和權力收回土地發展,只是有一段時間,政府作規模不大的發展時,當地產商在發展範圍內持有一定數量的土地,而其發展意願與政府發展方向無抵觸,便容許他們補地價後原地發展。
地產商習以為常,補地價後原地發展的情況亦愈來愈多,現在社會人聲音認為這種做法不公道,為何居民的地和屋要拆,但不動地產商分毫,是「明益」地產商。這就是為何香港被指有地產霸權,地產商「霸」到那裡,就發展到那裡。所以,政府應該一視同仁,劃一收地,堵住悠悠之口,以新市鎮發展需要整體規劃為由,打出血路!
再者,新市鎮發展由政府作整體規劃和布局,便可以避免出現有議員指區內無街市或交通不便為由,阻延審批,窒礙工程進度。政府必須強勢,就此有一套完整的做法,說明適用於此後所有新發展項目。
原刊於《am730》,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