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提名期公布:2月20至3月5日

行政長官選舉3月27日舉行,選管會於1月27日(周四)發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表示特首選舉提名期2月20日展開,3月5日結束,為期14天。

據香港電台報道,行政長官選舉3月27日舉行,選管會發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表示特首選舉提名期2月20日展開,3月5日結束,為期14天。

根據指引,候選人需要取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並在選舉委員會的5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取得不少於15名委員的提名。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亦會審查確認候選人資格,期間可要求選舉主任提供意見,以及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作出決定。

會展設主投票站及中央點票站

選舉事務處會在會展設立主投票站,首輪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11時,取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的候選人即屬當選,否則將在下午進行第二輪投票,中央點票站亦同樣設於會展。

指引亦訂明,選舉開支上限增加至1760萬元,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不可以超逾法例規定最高限額。

提名期明顯推遲兼「縮水」

政府去年10月向立法會交代選舉安排時,曾經表示提名期定在2月15日開始至3月2日,為期16天。最新公布的提名期開始日期較原本安排遲5日,提名期亦縮短了2天,為期14天。

據了解,目前只有商人冼國林明確表示會參選行政長官,他並在YouTube頻道發表了政綱草稿,內容涵蓋房屋及土地問題、勞工強積金、23條立法及其他。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