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非良計,自首屬上策

若然能為其他尚未被捕的示威者,提供一個自首「洗底」的機會,或能在法治及現實當中取得一個平衡。

特首首場「社區對話」上周落幕,席間不少參與市民都就現時困局發表意見,但實際如何止暴制亂,政府始終未有提出可行方案。正如我前文所言,特赦被捕示威者是破壞法治之舉,絕非解決今次危機的良計,但若然能為其他尚未被捕的示威者,提供一個自首「洗底」的機會,或能在法治及現實當中取得一個平衡。

我們嘗試揣摩尚在活動的破壞勇武人士的心態,他們深知不可能長期僥倖逃避法網,但破壞的積習已深,心中積聚的怨忿又不能釋懷,所以繼續他們的抗爭。這些行動背後的動機可分為兩類,首先認為未有成功逼使政府回應他們的訴求,無以為繼。再者,冀望透過加大力度逼使政府特赦他們干犯的罪行,以求脫身。可以形容這些施暴者為求脫離法網無所不用其極。

執法當局由6月至今拘捕逾1500人,部分人已被落案控告較重的暴動或非法集結罪名。誠然,對於已作出檢控的個案,確實沒有回頭路可走,既不能撤銷檢控,更不能全面特赦,否則法治無存,亦變相鼓勵犯法無後果,暴亂情況將更加失控難收科。

讓年輕人和社會重新出發

至於目前尚未被捕仍活躍街頭的示威者,當局最重要的考慮就是如何有效止暴制亂,尋找辦法讓勇武人士心情平復,歸於和平。何不考慮向這些曾經違法的示威者派「定心丸」?只要他們在指定期限之內向執法當局自首,並承諾不再作出違法行為,即可「洗底」,這不失為停止暴亂、讓年輕人和社會重新出發的出路。

在「非常時期」難免需要「非常做法」。大規模自首「洗底」舉措雖不常見,但又絕非陌生,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警廉衝突,以及5年前的佔領運動期間,亦曾有人提出藉此收拾眼前亂局。相比起全面特赦示威者,自首「洗底」對法治的損害小得多,值得當局好好考慮。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孫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