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 無理 無情 無禮

升國旗、奏國歌,是嚴肅與莊重的大事,雖簡單卻隆重。舉世皆然,誰破壞,誰就要負上責任。

港專畢業禮,有畢業生在典禮奏國歌期間,不肯肅立,校方按事前已公布,奏國歌必須肅立的規定,叫離這些違規的畢業生,筆者認同並支持此原則的執行。

尊重國家 應有之義

校園生活,多元互動,情理先行,法可免則免。但升國旗、奏國歌,是嚴肅與莊重的大事,雖簡單卻隆重。舉世皆然,誰破壞,誰就要負上責任。任何文明與民主的國家,對自己國家的國旗與國歌,都會無條件地按國家要求,予以尊重。國之所以為國,其中具體的表徵,就是國旗、國歌,誰作出侮辱,必須負上法律的責任。容不下一些侮辱國旗、國歌的行為,一些狡辯説,奏國歌不肅立,不代表是不尊重國家。是嗎?有道理,有人情嗎?是雄辯滔滔,抑或是捩橫折曲的蒼白説辭,既無情亦無理?大家心裏有數。

筆者早時已在此欄寫出,1935年國家國族的命途艱難,列強層壓式的欺凌,聶耳曲田漢詞的《義勇軍進行軍》,振奮人心,充分呈現中華民族的愈困乏、愈要前進的精神,火鳳凰的重生,確實受到全世界各族人民的讚頌,這是歷史的事實,怎樣噓也不能改變的事實。有幸的是,1935年版本的《義勇軍進行軍》,幾經波折,最終可以成為今天中國的國歌。作為香港市民、國家國民,乃至世界公民,中國今天的國歌,絕對應該被尊重。

記得20多年前,香港推行清潔運動,不少市政人員都着意捉垃圾蟲,學校教育必須甚早作出引導,免得學生誤墮法網,要上法庭被定罪兼罰款。很有記憶,德育組舉辦「何謂揼垃圾」的辯論比賽。「當捉垃圾蟲的人,眼見一位揼垃圾的,他所揼的垃圾必須要彈地而上,才可以説明他是故意的,有力的揼垃圾,其他一切的控告都不能證明他或她,是蓄意揼垃圾的。」辯論比賽與現實世界法院違法定讞,兩碼子的事情,風馬牛不相及。

不尊重國歌的行為,輕而易見,在畢業禮上奏國歌而不肅立,還有甚麼好抵賴的呢。任何莊重典禮,升國旗、奏國歌的一刻,不肅立,明顯是無知,再加無理、無情又無禮。這種無禮是無法放縱的,否則後果堪虞。

原刊於《星島日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何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