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談談一個有趣但可能有爭議性的問題──能否把香港澳門合併起來?現時香港和澳門都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力分別到2047和2049年,我認為港澳雙方如合併,各取所需,各有裨益。
香港缺乏土地,澳門亦然。香港澳門合併後,香港可向珠海橫琴再多租一些地,即變成港、澳和珠海三者合併。我相信很多香港人基於政治原因,會反對香港和深圳合併,但若然是港澳合併,反對聲音會少於深圳香港或澳門珠海的合併提議。我就不太反對與澳門合併。
澳門亦需要香港。澳門的主要產業為博彩業,其利潤高,澳門人均GDP比香港還要高,但問題是產業單一,年輕人畢業的出路單一。他們有自己的興趣所長,有些人喜歡藝術,或金融,或教育。但產業單一使懷有不同興趣的年輕人,都進入賭場工作,對社會的發展實屬不利。若香港與澳門合併,年輕人港澳通行,便有更多行業選擇。對橫琴來說,當地建設只有澳門大學,有待發展,若然合併,香港的產業便可投放進去,也有好處。
橫琴要發展 港澳要土地
另外,這能加強港珠澳大橋的效率。如港澳合併,這條橋便成大家共用的橋,車牌通用,直接駕車互通,可解決現時未能直接通車的問題。澳門人口只有香港約十二分之一,香港應該能容納得下。大家的生活水平及接收的資訊也相近,不少澳門學生來港讀大學,反之亦有不少港人在周末到澳門旅遊。因此,兩地人對這合併的反對聲音應不大。當然,澳門本身的領導層或既得利益者可能會反對,因為澳門的環境與文化和香港始終稍有不同,如果用香港的法律、守則,澳門人也會不習慣,但這裏我們先不討論。
關鍵仍在於中央是否願意,如雙方都覺得無不妥,是可向中央建議的。從中央角度看,並沒有反對的理由,因為我們並非分裂國土,只是將兩個行政區合併,使之更有效率,可以互相幫助。所以我建議在2047年前局部合併,雙方互認其居民身份、車牌,令人車可通,變成一個大的港澳行政區,這個建議我認為是可行的。
香港年輕人若不願意到內地,也可到澳門、橫琴發展,對年輕人和我們的產業有幫助,也有助澳門的產業多元化,橫琴亦能引入外資。
香港本身缺地,若要租內地例如江門、肇慶的某個地方,並不可行,那裏已經有人住,很難處理這批人的身份問題。橫琴本身的原住民不多,吸納了其土地後,給予部份原住民一個香港或澳門的身份不難。
橫琴需要發展,港澳亦需要土地,澳門也需要更多產業給年輕人,故此,我認為這個方法可行且對大家都有好處。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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