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高校攜手合作 打造大灣區新型國際創新創業平台

作為大學校長,我深知創辦高等教育機構的困難和責任。理大決定與深圳大學合作創辦大灣區國際創新學院,就是在大灣區發展的大前提,深化港深創新合作的模式。

兩地高校合作成績斐然

國家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即將推出,今年5月,習近平主席指出,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相信打造全球創新高地,將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內容。香港高校要抓住這個機遇,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及國際化優勢,聯合大灣區高校,在國家科技發展的大戰略中擔當重要角色,為國際人才創新創業搭建良好平台,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成為世界級的大灣區貢獻力量。

香港的高等院校參與國家的科研項目早有先例,而且成績斐然。以香港理工大學(理大)為例,多年前已參與了國家登月計劃和高鐵建設的技術合作項目。而與大灣區的合作,早在2000年,理大就應深圳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理大深圳研究院,成為首間正式入駐深圳虛擬大學園的香港高等院校。2010年,理大深圳基地建成並投入使用。2011年,該產學研基地各研發中心已經開展了數十項科研項目,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973計劃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以及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的科研項目,資助經費達3,100餘萬元人民幣。2011年,理大食物安全及科技研究中心投入服務,並於2014年底獲深圳市政府批准於2015年建立了深圳食品生物污染與控制重點實驗室。2018年初,理大聯同粵港澳大灣區內院校包括廣州中山大學、深圳大學、澳門科技大學組織合作聯盟,與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以及美國羅斯維爾帕克癌症研究所達成合作意向,簽署生物科技和轉化醫學合作備忘錄,共同構建區內首個生物科技和轉化醫學合作研究平台。未來,理大還計劃成立高速鐵路安全技術研究所、光子傳感研究中心等。

香港其他高校在大灣區也有非常成功的合作項目。未來幾年,我們將相互學習借鑒,深化與大灣區的科技合作,特別是加強與深圳的創新合作。

聯合辦學 深化創新合作

最近,一批科技界學者呼籲創建粵港澳大灣區聯合大學,作為大學校長,我深知創辦高等教育機構的困難和責任。理大決定與深圳大學合作創辦大灣區國際創新學院(下稱國際創新學院),就是在大灣區發展的大前提,深化港深創新合作的模式。國際創新學院將從以下四個方面發揮其國際創新平台作用,為香港、內地乃至世界各地的創新創科人才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及機遇。

第一:國際創新學院不僅重視創新的成果轉化,還會合力打造創新平台,為大灣區青年學子提供技術創新平台與創業創新平台。青年人不僅要敢於質疑,還要勇於創造,創業創新是一個好的方向,可以充分發揮年輕人的活力、拓展年輕人的能力。最近社會上都在談論新經濟,過去幾十年,美國和中國內地的很多新經濟企業(從1970年代的微軟到最近的Facebook和大家更熟悉的騰訊),都是由年輕人、特別是在校大學生創立。我們希望這個創新平台,既幫助香港學生到大灣區創業,也幫助大灣區學生到香港創業,更歡迎兩地學生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互補優勢,合作創新創業。

第二:國際創新學院計劃設立培養基地,吸引全世界有創業志向的博士科研人員,利用大灣區的發展機會實現創業夢想。我們希望這創業平台能夠成為國際創新學院的一個重要亮點。一方面,吸引本港和國際的博士研究生到大灣區發展。另一方面,大灣區企業如果有合適的科研創新項目,也可以通過這個平台,在全球範圍尋找合適的科研人員合作。在三藩市灣區,矽谷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當地高校的科研工作,切合企業的需要,而且彼此能夠緊密合作。我們希望為粵港澳大灣區的創新發展,在港深之間嘗試推進高校科研與企業的合作。

第三:國際創新學院希望通過合作方式,設立創業國際交換生項目,讓來自全球的國際交換生有機會參與國際創新學院這個平台。目前,香港各所高校每年的國際交換學生大約有4,000人次,外國學生很喜歡香港的都會生活,未來他們更可以利用國際創新學院提供的機會,啟動粵港澳大灣區與國際其他知名灣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青年科技人才合作。

第四:國際創新學院更希望灣區內外的創新企業和科研教育機構,加入我們的平台,開拓更多的合作模式,使港深之間創新合作內容更寬,範圍更廣,把國際創新學院打造成大灣區全球創新高地最重要的一個平台。

望各界給予更大支持

當然,我們深知推進一個新項目,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合作。比如我們希望拓展國際交換生的合作內容,就可能受到簽證居留條件的限制。因此,我們不僅需要政府在科創資金方面的支援,還需要其他部門與我們共同努力。而且,我們還應該看到,推動創科也不能單靠政府,需要社會各界的投入和參與(以色列的公私營投入創科開支比例為1:9,美國為2:8,本港現在為6:4)。

大灣區國際創新學院的創立,是理大與深大為配合國家科技發展的大戰略而開拓的新猷,我們非常歡迎有共同願景的內地、本港和海外企業與院校加入,與我們攜手合作,一起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新型創新創業國際平台。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唐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