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於本年6月30日,決定延遲處理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的任命。兩星期後,溫頌安申請出選畢業生議會(議會)主席。當日明知考驗在前,他說自己貢獻母校,不欲言退。
上任一個月,便主持了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自1958年成立以來,首次特別會議,他笑說最大壓力,來自向太太「交人」,現在會議開完,「如釋重負」。身上公職不少,兼要安排教會每早的讀經環節,難以時時陪伴結䄜不久的妻子。他感激她雖有微言,仍每日送他出門、為他煲湯。
受訪者簡介
溫頌安,1970年大學畢業,不久加入香港政府,任職行政主任,後轉職為政務官,直至2003年四月退休。2007年獲香港大學佛學碩士,並於2008—2011年出任港大佛學研究中心校友會會長。2005年九月開始,擔任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常務委員,2010年11月開始出任議會書記。2008年開始,為港大校董會成員。此外,他自1987年起擔任國際扶輪社義工,獲頒多項榮譽,並於2000—2001年出任國際扶輪社香港、蒙古、澳門區總監。
9月1日晚特別會議,有人形容為「政治動員」。溫頌安說:「有人便有政治,難以避免。議會的精神,是除了政治,還考慮其他。我們希望持平公正。例如,當會議上有人鼓掌或喧嘩,只要不是耗時太久,我都不會阻止。不過特別會議當晚,也有人一直喝倒采,久久不休,我制止過幾次。我暗自想過,如果勸止無效,如何處理。其實我有秘密武器。」主席的秘密武器,是叫停會議。何時復會,其實亦由主席決定。溫頌安說,主持會議者,需要亦應該有足夠權力執行職務。同時他亦強調,特別會議非主席一人之功,感激議會其他常務委員、港大發展及校友事務部協助。
「將如實反映意見」
特別會議通過成立工作小組,處理動議2B及2C項(大要為行政長官不應出任校監;如出任,須改屬禮節性質)。議會的常務委員會將需跟進。溫頌安說:「相關的規例很詳細,常務委員會根據這些規例,成立工作小組,訂立職權範圍。常務委員會有權邀請議會成員或其他人士加入。」他說,會議的討論結果和意見,常務委員會將如實向校長、校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校董會報告。然而,議會只是討論平台,沒有權力決定校務政策。溫頌安覺得,既然常務委員不負責制訂政策,就不宜在向管治團體報告討論結果時,加入個人意見,或公開表明個人立場。議會議案的跟進或落實,主要責任在於管治團體、政府或立法會。
議事平台不能施壓
如今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只是議事平台,權力無法與部分海外同類團體攀比(見下文海外大學管治概要)。溫頌安認為,校友如好好利用議會,已可充分表達意見。「議會不應向誰施壓,也沒有能力施壓。16萬議會成員的意見,難以匯成一把聲音,亦不需如此。」
溫頌安說,會議既已開完,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總結經驗和得着,幫助大學發展。他認為,只要能夠發揮大學精神,妥善管理,誰出任校監、校長,都不重要。將來若資源足夠,溫頌安希望議會可研究大學管治方式,成果提交管治機構參考。
香港大學管治架構
目前港大的管治,有三個核心機關:Court(校董會)、Council(校務委員會)、Senate(教務委員會)。Court 負責香港大學的憲制和法規,由行政長官出任當然主席,成員包括校委會及教務委員會所有成員。20名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練乙錚亦指出,其一半成員來自校外。(註一)
Council 負責港大財政、發展方向、人力資源等實際行政,主席由特首委任。成員1/3即八人為校長、本校師、生、僱員。2/3為校外人士,當中六人特首委任,六人 Council 自己委任。
Senate 負責港大教研、學生事務,成員為教職員及三名本校學生。上述三個機關中,只有 Senate 由校長出任主席。
「最重要行之有效」
今次港大風波,不少人覺得政府或政治勢力干預校政,也批評行政長官不應出任校監,掌握人事任命權。溫頌安說,環顧歐美大學,推舉校監、校長乃至管理大學,有不同方式,只要行之有效,獲得認受,當各行其是。他覺得港大的傳統委任方式行之既久,若要批評,理據須詳備、科學;大學管治,沒有天書。「歐洲部分大學的管治架構,有不少校外人士,亦有大學管治架構內校內人士較多。最重要,是行之有效。Leave the options open(開放考慮各選項)。」香港的大學,以公帑營運,須向公眾負責,有人據此認為應讓校外人士參與管治,溫頌安亦覺得:「行政長官作為香港之首,有責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校外人士管治與院校自主的張力,應該如何處理?「有技巧地處理。」他說。「一般人都明白事理,所以管治者要多聽意見,明白各種聲音背後的理據,做最好的決定。其實我覺得善用公帑與維持學術自由,沒有牴觸。兩件事都必須要做。」溫頌安提到,香港大學近年多向校友募捐。他認為部分校友對大學有承擔,如果參與管治,大學能夠受益。
加州理工學院、哈佛大學
按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全球頭三所大學,依次為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美國哈佛大學、英國牛津大學,均為私立大學。根據院校資料(註二),加州理工學院由 Board of Trustees 即校董會管治,成員均為委任。校長出缺時,Faculty Search Committee(院系招聘委員會)及 Trustee Selection Committee(信託人遴選委員會)會提名人選,經 Board of Trustees 通過。
哈佛大學由 Harvard Corporation(校董會)和 Harvard Board of Overseers(監察委員會)管治。前者自行委任成員,而後者的成員,所有學位持有人均有權投票選出。校長一旦出缺,Harvard Corporation 會諮詢全校師生、校內及校外人士意見,然後透過 Search Committee(遴選委員會)選出,並經 Harvard Board of Overseers 同意。港大畢業生議會的常務委員會,雖然亦由學位持有人投票選出,但不能左右校長任命。
哈佛2007年校長遴選,成立了兩個正式的諮詢委員會,分別諮詢院系成員和學生的意見。
牛津大學
牛津大學 Chancellor 即校監由 Convocation(畢業生議會)選出,但也只屬禮節性質,不同於港大校監有權委任最高權力機關成員。現任為前港督彭定康。
牛津掌握實權的 Vice-chancellor 即校長,由 Chancellor 主持的 Nominating Committee(提名委員會)提名,經 Congregation(大學議會)通過。Congregation 的成員,包括所有教職員、學院管治組織成員、資深研究員、圖書館職員、行政人員及電腦管理員。(註三)
劍橋大學
練乙錚曾於本年初撰文縷述劍橋大學的管治架構,現整理並表列其大要,見表一。
「校委會主席有誠意」
港大校委會主席及部分成員,由校監(行政長官)直接委任;此機關在港大管治架構中,實權最大。畢業生議會特別會議後的9月3日凌晨,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致函港大校友,寫道:「各方踴躍而有序地發言」,「情理兼備」,校務委員會將「確保大學在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兩方面不會受損」。溫頌安覺得,信函「寫得很好」,表明梁解決問題的決心與誠意。「其實大部分校友,都想大學好,大家沒有根本矛盾。」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表明,如果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或會申請司法覆核。溫頌安認為言之尚早:「不必時常着眼不肯定的事。『如果』,即是未發生。」他說,不認識陳文敏,對任命沒有意見,只認為校委會有決定前,他人不應越俎代庖,應讓校委會有足夠時間,處理份內事。
溫頌安覺得,有爭議是健康的。校友意見不同,正可見港大培養的人才,能夠獨立思考,不易受人影響。他說,明白彼此相同之處,包容對方,才能理性討論立場之相異。「可惜有些表達方式,無助真正討論問題。」他覺得利用爭議解決問題,漸成風氣,有些處理手法「可以改善」。
外界關注校委會有否承受政治壓力,溫頌安說自己不便代為回應。「至於如何面對壓力,就看個人的修養,和對事情的承擔。其實不只身在高位才有壓力,人人都有。早年曾有一位局長教我,連樓下負責開門的保安,都會承受壓力,每人都要學懂處理。」
註一:練乙錚〈依足法例搞批鬥 茶餘飯後商奪權——港大怎麼辦?〉,《信網智庫.練乙錚論叢》,2015年第一季,2月16日。
註二:院校管治架構參考資料
加州理工學院章程(大學網頁)
哈佛大學管治資料(大學網頁)
牛津大學管治架構(大學網頁)
註三:上述英、美大學各機構,均無官方中文譯名。括號內中文名,由記者暫譯,利便讀者理解。
附錄一:文灼非「香港家書」:香港大學的嚴峻考驗
附錄二:梁智鴻於9月2日深夜致港大成員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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