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航海家與亞洲秩序

今天中國的海洋戰略也迎合了中國作為商貿國家的需要,而傳統的陸地國家心態仍然影響着中國的國際戰略和外交關系。在向海洋發展過程中,一旦遇到瓶頸,就很容易轉向陸地。

今年是新加坡萊佛士開埠200周年,各方進行着一些非常有意義的紀念活動。對新加坡來說,其意義在於認識過去、了解今天和知曉未來。

不過,歷史地看,萊佛士開埠新加坡的意義則是大大超越了新加坡本身。人們完全可以說,萊佛士開埠不僅僅是近代新加坡的開端,而且也是近代亞洲秩序形成和發展的裏程碑。這個歷史遺產到今天不僅仍然影響着新加坡,而且也影響着整個亞洲秩序。

近代亞洲秩序是從歐洲的海盜活動開始的。這倒不是說近代之前亞洲不存在自己的區域秩序,而是說今天人們所看到的亞洲秩序,是從歐洲人來到亞洲之後才開始的。或者說,歐洲人來到亞洲之後,就徹底改變了原來的亞洲秩序。這個新亞洲秩序的形成就是兩「海」──即地中海和南中國海互動的結果,而印度洋則是作為兩「海」之間的連接線。

最初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通過印度洋到東南亞,之後是荷蘭人、英國人和法國人。今天被人們稱之為歐洲航海家的歐洲人其實都有海盜背景,但這些人的航海活動一旦有了國家(國王)的承認和支持,具有了國家(國王)的目標,他們的身份就從「海盜」轉型成為「航海家」。無疑,這些航海家的活動便是歐洲人海外拓展殖民地的開端。

歐洲人的航海活動造就了近代最初的全球化,帶動了全球層面(歐洲和亞洲之間)的貿易和經濟交往。更為重要的是,跨洲際的貿易帶來了諸多經濟和貿易制度的創新。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和法國東印度公司等之間既有雷同,也有差異,但每一種形式都是制度創新的產物,很多近代制度包括股份、保險和政府企業關聯等等都與此有關。

進而,後來人們所看到的國際法,也和歐洲人到東南亞的貿易密切不可分。被譽為國際法之父的近代荷蘭思想家胡果·格勞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就是根據歐洲諸國在東南亞的商貿經驗發展出其「國際法」思想,今天人們仍然強調的公海航行自由的思想就是來自格勞秀斯。

盡管近代亞洲秩序和這麽多的歐洲國家都有關系,但英國在這方面的地位非常特殊。英國是典型的海洋國家,儘管其所建立的「大英帝國」是一個全球帝國,但在歐洲本身,英國從來就沒有確立起其領導權。歷史地看,英國人似乎對歐洲大陸沒有多大興趣,總是向歐洲之外的地方擴展。不過,這也是因為英國沒有足夠的能力向歐洲大陸發展,而是發現向歐洲之外的地方發展,較之向歐洲大陸發展更為容易。

海洋時代開始之後,英吉利海峽的存在使得英國避免了來自大陸的影響和征服。二戰期間,英國首相丘吉爾甚至想到,如果英國本土被德國所征服,英國也可以動用其海外大英領土和德國進行鬥爭。從這個角度看,今天英國的脫歐運動並不難理解──英國是歐洲國家,但其心態從來就不是典型的歐洲國家。

歐洲殖民者和亞洲的接觸不僅造就了早期的全球化,更是影響了亞洲國家的內部制度模式。在這方面,英國也佔有主導地位。葡萄牙、西班牙、荷蘭、法國等殖民者幾乎沒有留下什麽,甚至後來的美國也沒有留下什麽,現在人們所見的大都是負面的遺產。唯獨英國不同,李光耀先生在其回憶錄中,就英國留下的遺產列了很長的一個單子。不過,筆者認為英國人有兩項遺產對國家治理來說迄今極其重要,即「法治」和「植物園」。

英國人所到之處,都會發展這兩個「項目」。從今天看,「法治」是為統治者所需要,而「植物園」則為老百姓所需要。當然,這不是說英國殖民地的所有遺產都是正面的,有很多方面是極其負面的,例如亞洲國家的很多「邊界問題」(包括今天造成中國和印度邊界糾紛的「麥克馬洪線」)都是英國人造成的;再如,英國殖民者對各民族進行的「分而治之」,嚴重地惡化了亞洲國家內部的種族問題,即使是印度傳統的「種姓制度」,也是因為英國人的「分而治之」政策(法律)而得到強化。

中國無能力形成近代亞洲秩序

與歐洲殖民者相比,中國的情況則大不相同。儘管中國一直是一個大國,擁有巨大的影響力,但並沒有能力形成類似歐洲人那樣的近代亞洲秩序。今天人們認為,在歐洲人到來之前中國有自己的亞洲秩序,那就是「朝貢體系」。不過,經驗地看,朝貢體系的歷史和經驗被誇大了,因為很難說這是一個「秩序」。

至少可以從兩方面來說。首先,當時的「朝貢體系」不僅中國有,而且日本也有,越南也有,其他在次區域內稍大一些國家都具有自己不同版本的「朝貢體系」。在這個意義上說,朝貢體系與其說是區域秩序,倒不如說是中國處理周邊較小國家關系的方便安排(如果不是說無奈之舉)。

其次,至少就中國而言,朝貢體系僅僅只是中國的單邊開放政策,其他國家向中國皇帝「叩頭」,就要求和中國貿易,中國皇帝基本上都會同意。但中國皇帝顯然沒有要求這些國家也向中國開放市場,不僅不要求,中國皇帝一直是禁止中國商人「走出去」的。近代以來一些西方學者認為,中國的「朝貢體系」表明中國歷史上的「擴張主義」,但這是西方人把自身的擴張邏輯加於中國之上而己,因為事實上剛好相反,朝貢體系表明中國是一個內陸國家,具有內斂傾向,毫無向外拓展的取向和文化。

近代國際秩序是海洋國家造就的。(亞新社)
近代國際秩序是海洋國家造就的。(亞新社)

但如果說中國的「國家」沒有能力造就近代國家秩序,華人卻一直是亞洲秩序的一部分。移民在中國國家內部形成和擴展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移民同樣在亞洲秩序形成和擴張過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從已經發現的史料來看,中國早在唐宋期間,就和東南亞國家有緊密的商貿關系。元朝蒙古人出征東南亞,但以失敗告終。

明清實行閉關守國政策,但朝廷還是沒有能夠完全禁止中國商人的商貿活動,形成了王賡武教授所說的「沒有帝國的商人」(merchants without empires)的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歐洲殖民者到東南亞之後,華人和華商仍然是地方商貿的主體,歐洲人往往尋求華人和華商的幫助和支持進行商貿活動;沒有後者,前者在東南亞的商貿拓展會困難得多。

在很大程度上說,近代國際秩序是海洋國家造就的。這一點直到今天對中國仍然具有歷史和現實的借鑒意義。中國沿海的「海盜」現象較歐洲至少早兩個世紀,到了明朝更是達到頂點。在明朝,中國的海上力量無論從政府層面還是民間層面,都達到了當時世界的頂峰。當時,東南沿海的海盜「猖獗」,這些海盜中有日本人(即所謂的「倭寇」),但實際上海盜的主體是浙江、福建的民間海商。因為政府禁止他們的海上活動,他們永遠都是「海盜」,沒有像歐洲的海盜那樣得到機會成為航海家。只有鄭和是官方認可的航海家,因此才有今天人們津津樂道的鄭和下西洋的故事。

但鄭和多次如此大規模的航海活動,並沒有帶來一個區域秩序,因為其航海的目的並不在商貿,而在於政治。官方主導的航海活動無論對中國本身的商貿活動,還是對東南亞諸國的商貿活動,並無任何實質性的貢獻。更有甚者,身為穆斯林的鄭和似乎有其自身的目的,因為他幫助當地的穆斯林打敗了非穆斯林人口,促成了穆斯林在東南亞的擴張。(這當然是另外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不管怎樣,明朝是近代西方海洋時代的開始,中國朝廷的「海禁」政策使得中國失去了海洋時代。

實際上,中國既是陸地國家也是海洋國家。就海洋商貿來說,唐宋不可說不發達。就技術來說,無論是造船技術、指南針和火藥,中國在很長歷史時間裏都是最強大的。在西方,正是這三者的結合造就了西方強大的航海能力,後來演變成近代海上霸權。

但在發明指南針和火藥的中國本身,火藥被用來放鞭炮,指南針被用來察風水,完全被日常生活化了。也就是說,最終,陸地文化戰勝了海洋文化。統治階層以農業社會為主體的意識形態、既得利益、朝廷政治鬥爭等因素,排擠和打敗了原本可以興盛起來的海洋文化。

海洋國家和陸地國家的不同

一種內陸文化是很難構建起一個國際秩序的。更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近代以來,陸地文化往往輕易地被海洋文化所打敗。經驗地看,海洋國家和陸地國家具有不同心態、文化和發展取向。統治陸地更多的是依靠權力與等級。拓展陸地並不容易,每一寸土地上都有人的存在;依靠強力拓展出來的陸地需要一個高度等級的秩序,才能得到治理和獲取安全感。而海洋文化則不一樣。拓展海洋比較容易,在擁有航海技術條件的情況下,沒有多大的阻力;同時,海洋國家也比較容易防禦外敵。較之陸地國家之間的關系,海洋國家之間具有更多的平等精神;在統治其他國家的時候,也更多地利用當地的秩序,而不是強行地把自己的秩序加於其他國家之上(例如上述英國的「分而治之」)。

自改革開放以來,無論是政府層面還是民間層面,中國都表現出要向海洋發展的心態。這無疑是正確的,因為隨着中國的經濟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國家,而大部分貿易都是通過海洋進行的。今天中國的海洋戰略也迎合了中國作為商貿國家的需要。

不過,毫無疑問,直到今天,傳統的陸地國家心態仍然影響着中國的國際戰略和外交關系。在向海洋發展過程中,一旦遇到瓶頸,就很容易轉向陸地。不管如何,如果海洋文化是新近的事情,那麽陸地文化則已經具有很長的歷史了,根深柢固。並且就地理來說,陸地仍然對中國的穩定至關重要,甚至較之海洋更為重要;海洋的重要性更多的是體現在未來發展方面。

就是說,如果繼續用陸地文化來應付海洋上所出現的問題,就會顯得非常吃力,甚至沒有效率。這些年來,中國在東海、南中國海和印度洋上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難和麻煩。這裏的因素很複雜,但如何把握處理這些問題的方式則極其重要。例如如何有效處理南中國海問題?很顯然,如果採用陸地主權概念來解決海洋問題,不僅解決不了海洋問題,反而為解決海洋問題創造阻力。

實際上的情況剛好如此。包括中國在內的相關亞洲國家,都仍然在秉持西方近代主權國家原則來處理海洋問題。例如在南中國海問題上,無論是13海里的安全線還是200海里的經濟區域概念,無一不是西方的遺產。但很顯然,如果把這些西方概念機械地應用到南中國海問題,沒有人可以說,能夠解決海洋問題。

今天,美國等國又提出了一個新的「印太」概念。這一方面具有對中國的「海洋國家夢」進行圍堵的味道,同時又企圖把中國「滯留」在陸地國家或者打回到陸地國家的狀態。如何有效解決東海、南中國海和印度洋問題?如何在美國等國的「印太戰略」過程中不被排擠?如何真正成為一個海洋國家?無論歷史還是現實都表明,這不僅僅是實際能力問題,更是海洋文化發展問題。

一句話,如果沒有海洋精神,就很難成為一個海洋國家。中國如何「復興」其傳統中的海洋精神、如何根據現實的需要來發展新的海洋文化?這是一個不得不回答的問題。

原刊於《聯合早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鄭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