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談及候任行政長官透露來屆政府,增設動員機制,以加強應急能力,相信是借鏡警隊藍帽子機動部隊作為藍本。
加強應急能力 先釐清服務對象
其實,政府可能面對增設動員機制的預見因由,不外乎水災、火災、山泥傾瀉、地下鐵事故、飛機失事等等。全部都須由緊急應變訓練有素的一眾紀律部隊應付,涉及非紀律部門參與的情況不多。主要就是每年風季的風更,統籌處理襲港颶風帶來的各種破壞及危害市民生命的情況。
最近兩年,眾多非紀律性部門都積極參與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的擴散,有關經驗將有助未來應付新病毒的能力。以上情況顯示出,若要加強非紀律部門的應急能力,需要更清晰釐定服務對象,及所需處理事務,目的為更加適切及有效解決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所受到政府政策落實不全面及不到位帶來的困擾。
這些情況的主要成因往往是由於構思政策、草擬法律、釐定非法行為的範圍及建議罰則是由單一政策局統籌,以供全港劃一實施。但立法後,在各區的執法情況,往往不是由單一部門處理,而是分散不同部門,原因就是有不少部門本身的授權範圍,是有極強的地域特徵,如道路及政府官地,所以當這些部門也要肩負有關執法工作時,往往呈現政出多門的現象。
執法工作 政出多門
就以規管無牌小販來說,房屋署獲授權在管轄的屋邨執行。屋邨以外的公共道路是由路政署負責,而其餘的政府用地則由地政總署管理。但各部門對管理無牌小販方執法的重視程度、分配資源方面的取捨都大大不同。
當房屋署計劃清理非法小販在邨內擺賣情況,往往因為有關小販察覺執法人員的來臨,立即採取防禦措施,把貨品收起前往最近屋邨範圍外的政府用地。但如果由有豐富處理地區事務的民政總處的各區政務專員牽頭,協調房屋署、路政署及地政總署,採取聯合行動,有關問題可望迎刃而解。
每天傳媒都有廣泛報道不少市民面對生活瑣事的困擾,如拾荒者鄰居引致鼠患、深宵發出噪聲、天花頂漏水等等。但當投訴有關部們,往往被告知案件已被轉介另一部門,造成不同部門互相推卸責往的惡劣觀感,不知不覺之間,漸漸形成與政府的疏離感。政府必須加強各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以服務市民,解決問題為出發點,慢慢讓市民感受到政府以實際成果解決問題的目的。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