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作以下聲明: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18條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把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關。鑑於香港特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實有必要性和迫切性。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也可令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早前通過的《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明確規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港區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港區國安法》會在今日稍後生效,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布程序,讓《港區國安法》同步在香港實施。
《港區國安法》旨在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
香港特區政府會按《港區國安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警務處和律政司會設立專職部門,負責履行《港區國安法》的相關法律條文。
我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草擬法律過程中,聽取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並結合香港的具體情況,表示衷心感謝,對廣大香港市民踴躍表態支持,感到鼓舞。我有信心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社會動盪可以減退,局面穩定下來,香港可以重新出發,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鄭若驊:律政司已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作出以下聲明:
《港區國安法》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犯罪行為,為香港特區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礎,有助維護國家安全。
《港區國安法》亦訂明了香港特區應當遵從的重要法治原則,包括無罪假定、被告人的辯護權,以及不得就同一行為再予審判或懲罰。《港區國安法》同時亦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當依法保護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鄭若驊歡迎《港區國安法》獲得通過,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區公布和實施,她表示會繼續領導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作為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員之一,鄭若驊表示會致力做好工作,協助委員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政策,推進相關的法律制度。
鄭若驊說,律政司已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依法處理相關的檢控工作和法律事務。
李家超:警務處內成立專職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聯同六個紀律部隊首長,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海關關長鄧以海、懲教署署長胡英明、消防處處長梁偉雄、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機長,歡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並表示全力支持有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李家超表示會帶領各紀律部隊全面履行應有職責,做好《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工作,致力維護國家安全,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太平,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特區政府即將公布實施《港區國安法》,以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和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香港特區政府會按《港區國安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會是國安委成員。
李家超表示,他與各紀律部隊全面配合《港區國安法》的實施,保安局正建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於警務處內成立專職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有效執法力量,履行《港區國安法》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工作,其他五支紀律部隊也會在其專業範疇全力協助和配合警務處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李家超說:「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立法有助香港回復安寧、經濟重拾正軌、讓香港走出困境,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我會率領各紀律部隊堅定不移、全力以赴支持和做好《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工作,確保條例有效實施。」
梁君彥:《港區國安法》令經濟得以蓬勃發展,市民安居樂業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就《港區國安法》通過,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已經通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而有關法律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我在此表示歡迎。中央今次在國家層面立法,體現了國家安全屬「一國兩制」下的中央事權。
中央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要堅持「一國兩制」的運作,貫徹「高度自治」的原則,保障香港長遠的穩定繁榮,依法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一直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亦令經濟得以蓬勃發展,市民安居樂業。
我希望國際社會能夠多理解條文的內容,從而明白這項立法工作有助確保香港社會穩定,以及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理解社會對這項立法工作有不同的聲音,中央在立法前已經聽取香港各界不同意見,我期望特區政府盡快來立法會,向議員詳細解釋執行法律的細節,並多向公眾解說及宣傳。
我藉此機會寄語社會大眾要團結一致,讓香港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