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月1日上午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酒會致辭:
今天大家聚首一堂,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有十分重大的歷史意義。
立法維護國歌的尊嚴,是特區應有之義
首先,今早在升旗典禮上和剛才酒會開始時奏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歌條例》所保護的。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立法維護國歌的尊嚴,是特區應有之義。特區政府於2019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草案》,審議歷時18個月,終於在今年6月4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並於6月12日刊憲生效。
《國歌條例》為奏唱、保護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以維護國家的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國歌條例》所訂明的罪行只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
維護國家安全重中之重
尊重和保護國歌固然重要;維護國家安全更是重中之重,不僅涉及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發展利益,亦與廣大人民的安居樂業息息相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昨天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並將此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香港公布實施。
這次立法被視為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自回歸以來最重要的發展,為完善香港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制度踏出歷史性的一步,亦為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這決定有多方面的重要性──它顯示中央政府在香港自去年6月經歷了一年不斷升級的暴力和暴亂後,決心恢復香港的穩定;它顯示中央政府決心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免受極小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所害;它亦顯示中央政府決心貫徹和完善「一國兩制」這個讓香港特區成立23年以來一直維持繁榮穩定的原則。
過去個多月,面對外國和本地組織及人士對中央從國家層面進行港區國安立法的百般詆毁和惡意攻擊,內地官員和法律專家、我和管治團隊、本港政商領袖和社會各界,都從多方面說明了中央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也不會影響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極少數觸犯法律規定的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主義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我在此衷心感謝為《港區國安法》公開發言的各位朋友和接近300萬在街頭和網上簽名支持的市民。
盡快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港區國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從亂到治的轉機。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履職盡責,負起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主體責任。我會盡快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與中央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通力合作,確保達致《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目的,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可以長治久安。
《國歌條例》和《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執行,標誌着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令「一國」和「兩制」的關係重回正軌。但要市民自覺尊重國歌,全心全意維護國家安全,公眾推廣和學校教育至為重要,特區政府的負責部門會與各界攜手,提供所需資源,做好相關工作。
風雨後一定會再見彩虹
我在3年前的就職典禮中說過,「希望是一個社會向前的動力,而信心就是希望的基礎」。過去一年,是我40年公務生涯中最嚴峻的考驗,不但承受着對我個人前所未有的攻擊,亦令我對香港的前景深感擔憂。我十分感謝中央一直對我的信任,家人和好友的愛護以及各級同事堅定不移的支持。他們的關懷令我相信艱難的日子總會過去,風雨後一定會再見彩虹。同樣地,香港經歷過一年的政治和社會動盪,定會否極泰來。
在未來兩年,特區政府要走出政治困境,克服疫情後的種種問題,重振經濟,重新恢復香港的國際聲譽,重建政府和青年人的關係,重整社會秩序,實非易事。但只要我們大家以香港為家,願意放下分歧,重新出發,我相信辦法總比困難多,香港一定能夠再創光輝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