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銳走了,未看到他的明天。我1980年有機會和他工作,不妨藉故喻今,或許還能展示明天。
文革後他恢復工作,到電力部當黨組副書記、副部長,主持工作。我先被邀請向部裏幹部做報告,講法律對經濟建設的作用,下毛毛雨務虛一番,繼而在部黨組會議上,以外來人身份,探討建設大亞灣核電站的一些棘手問題。
我要講的重點是要按國際標準辦事,並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規範,而且要嚴格按經濟規律進行。在未擺脫極左民粹的年代,不是外來和尚是不會有這膽量的,所以事前要和他通通氣;他也趁機會向我介紹體制和人事上的問題,讓我有心理準備;也很自然談到他對廬山會議的感悟。
時分時合的弊病
當年水利電力部剛分家成兩個部,人事混亂,不到兩年後又合併。這種時分時合的弊病,其實一直延續到今天。也夠荒謬,同時有28個正副部長,還一反統計概率,居然有七位姓李;而七李中,還有兩對冤家,要糾纏幾十年,到入土才了結。一對是李銳和李伯寧;前者帶頭反對三峽建壩,後者則是三峽總指揮。另一對大小超恩怨的,則是李鵬和李錫銘。
分分合合僅是折騰一番:分則白添一撥幹部,合則人人擔心仕途,既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又滋長不作爲風氣,扯皮熬日子。(註1)而部委的分分合合,往往還是因人而定:領導不合就分;要鏟除某勢力即合。
政治折騰還帶來幹部三代同堂的問題,既是年紀之分,也是政治分野。當年電力系統,上有老一輩奉承「光輝的17年」(即文革前),中有文革中人,下則是四人幫倒台後任命的,各自來歷不同、思考坐標迥異,湊不到一塊,往往需要借用外力。
多了一重外來人的體驗
談到這些扯不清的人事問題,很自然帶起廬山會議。
我對廬山會議的好奇,是多了一重外來人的體驗,卻勾引出他的深層感悟。當年他大概還不敢有寫書的念頭,畢竟共產黨為起草第二個《歷史決議》還在吵鬧。但他對問題已想得相當通透。
簡言之,話題側重兩方面:一是人脈譜系,指出日後文革主要人物,十之七八已在廬山會議期間登台,包括幾位沒有登山的人,突顯用人制度的弊病,糾纏至今。二是缺乏外部規範機制,導致制度扭曲人性,禍生肘腋,人人自危,突顯領導孤家寡人,易被壅蔽。
到現在我還不忍看他的《廬山會議實錄》:不是擔心失實,而是怕他有些話出版時還未敢公開發表。不知晚20年才寫會有什麽更深刻的感悟,會否更能影響今天、明天?
註1:我日前撰文的附件《現代經濟特徵與管理》第三、四頁有關「扯皮票」,就是在部裏講的;到《人民日報》報道電力部部長轉述這内容時,我已暫住秦城。此前我已建議撤銷外貿部和一到六機械工業部,改成完全按經濟規律運作的企業,以根治問題;香港左派資歷深一點的人士可能聽過工委領導傳達我這些想法。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