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要尋因問根,學習要融會貫通,是非要壁壘分明,做人言行要情真。」
首先,非常感謝文灼非先生的邀請,讓我可以在他的灼見名家網上平台與廣大讀者們分享我對一些事情的見解。
我寫文章的取向(approach)
我可以答應讀者的是,文章的內容不會只是在某議題上提供資料、資訊,再從中分析以至立論,而是我會嘗試首先抓住、提出之所以構成該事情的「最基本元素」(most basic building blocks)(以下簡稱MBBB’s),然後再用這些元素(elements)嘗試重組出事情的各種實況。
MBBB’s不能由邏輯(logic)推出來,它不是任何推論(deduction)或歸納法(induction)的結果,即是它不是靠推理(reasoning)推出來的。但它亦不是無中生有,它考驗的是人在某事情的眾多實況中,是否能夠看得出是哪些元素在獨立地影響着該事,使其得以以各種實況呈現。元素如果是眾數的,它們之間一定要是獨立運作的,即是不會互相影響,不然,這些元素當中便有些不應稱得上是 MBBB。
一個人是否能看得出一眾事情背後的 MBBB’s,首先考驗的是他的綜合判斷(synthetic judgment)(註1)能力。綜合判斷會令他看得出某事與某事之間是有共同的 MBBB(’s)。但至於如何能看出這些 MBBB’s 是甚麼,這就要憑個人的直覺(intuition)。
一事背後的 MBBB’s 如果是準確的,它就一定可以被用來重組該事的各種實況,它亦可以說是事情的最終解釋。不只如此,我們還可以用它來推出該事其他有可能發生的情形。讓我舉一個香港人現時非常切身的問題。如果我們能指出真普選背後的 MBBB’s:是甚麼令一個普選真普選(what makes a suffrage a universal suffrage),那麼,《基本法》要求在香港地推行的普選、政府及民間提出的各種政改方案下的普選,在此真普選 MBBB 的框架(framework)下,該普選的本質會無所遁形,它是否真普選,答案會一清二楚。民主派人士堅持的「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方案,都只是在這些真普選 MBBB’s 下不同的可能性。
有關文章的一些註語(remarks)
文章是用中文寫的,但因為內容是跨文化的,我是有意把它們用英文重寫。因此,文中一些主要的詞彙,我會加入其相關的英文詞彙。如果該詞彙在文中有獨特意思,我會把它放在「」內,之後的英文詞彙亦會用大草寫成。當然,我文中會對此獨特意思加以解釋。例如:「理」(Reason)只是一個用來量度事、物的準則。文中用斜體寫成的字都是該詞彙的原文。從原文直接翻譯出來的中文會出現在括號中,從原文直接翻譯出來的英文會出現在方括號中,例如:”Die Forelle(鱒魚)[The Trout] 是舒伯特寫的一首德國藝術歌曲(Lied)”。
文中若有引用一些他人的重要概念,我會提供出處,供讀者參考。所有引用的資料,都會是該作者的第一手資料,如果是英文翻譯版,全都會是出自現代在學術界中較有公信力的譯者。如果該概念有較多人認同的中文翻譯,我會寫在文中。但對一些較難明白的哲學概念如康德的 “purposiveness” ,我認為用一般人較易明白的用語解釋當中的意思,比忙於尋找這些哲學概念最合適的中文翻譯更重要。
按一般做法,文中引述的中文書名、篇名及歌名,會放在《 》中。但如果是外文書名、篇名及歌名,不論是英文、德文或拉丁文,都會直接用斜體字寫成。如果它們是德文或拉丁文,為了方便讀書明白當中的意思,這些名字之後,會加入放進()中的英文翻譯或「」中的中文翻譯。另外,文中提及的一些取自其他原著的摘句(quotation)等,為了方便讀者查究,在這些摘句之後,我會加入放進括號中,它們用斜體字寫成的原文。
文章涉及的範疇
在本專欄中,我希望會寫有關以下範疇的文章:
1. 聲樂推介、導賞
2. 聲樂技巧隨筆
3. 音樂教育
4. 藝術、文化議題
5. 音樂思想史,例如音樂中的宗教感(religiosity)、浪漫主義、現代主義等
6. 政治議題
7. 其他哲學議題
當中(1)及(2),在適當之處,在合法的情形下,我會引入一些視聽教材(audio-visual aided tools),例如提供讀者網上連結(internet link)到有關 website、YouTube 等;或如果我能掌握到所需的剪接技術,我會加入某取自我私藏 CD 中歌曲的片段。全部教材,目的都是為了示範我所講解的,讀者不可取其自用、或再作轉播。
註1: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B11-B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