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元年(1628)七月,崇禎於平台召見袁崇煥,大加慰勞,然後問平遼方略,袁崇煥說五年女真可平。崇禎道:「五年復遼,到時朕不吝封侯之賞。卿子孫亦受其福。」袁崇煥謝恩。
罕見恩遇 頒賜蟒袍玉帶
當時有大臣認為袁過於輕鬆,若不能依期平遼,後果堪嗟。袁崇煥知道自己說得託大。一會皇帝再出來,袁崇煥於是又奏:「這五年之中,必須事事應手,首先是錢糧不缺。」崇禎立即諭知戶部着力措辦。袁崇煥又請器械須精利。崇禎即諭工部今後解去關遼的器械,必須鑄明工匠的姓名,腐毀者可以追究查辦。
袁崇煥又奏:「五年之中,變化很大。必須吏部與兵部與臣充分合作。臣一出京城,一定有忌功妒能的人,盼不會大發議論,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身來,說自有主張,並賜他尚方寶劍,可先斬後奏。談完大事後,賜袁崇煥酒饌。及後袁崇煥上了一道奏章,提出處理遼事戰略。崇禎接到這道奏章,再賜他蟒袍、玉帶與銀幣。袁崇煥領了銀幣,辭謝蟒袍玉帶。崇禎這次召見袁崇煥,對他言聽計從,信任之專,恩遇之隆,實是罕見。
但袁崇煥還沒有到任,寧遠已發生兵變。兵變因欠軍餉四個月,袁崇煥八月初到達後,平復了兵變。但仍無餉銀發來,十月袁崇煥再三上疏請餉,崇禎認為動輒兵變催餉,如何得了?袁見軍餉久久不至,知國庫無錢,於是請求發內帑。內帑是皇帝的私己錢,崇禎知道他打自己主意很生氣。那知百官都都請皇上發內帑濟事。崇禎說:「將兵者能待部屬如家人父子,兵卒自不敢叛,不忍叛。」認為袁對士兵恩威不夠,忘記兵員鼓噪起因朝廷欠餉。翌年,袁崇煥以尚方寶劍殺驕將毛文龍,崇禎內心對他不滿且懼。
尚方寶劍 誅殺毛文龍
毛文龍駐兵在鴨綠江口皮島,為特設軍區總兵。曾主動出擊女真,牽制努爾哈赤的軍隊。因努爾哈赤沒有水師,對他也奈何不得。日久毛文龍腐化狂妄,不接受朝廷監察核數、濫殺難民冒功、侵吞軍糧、只懂賄賂朝中魏忠賢閹黨。袁崇煥的職責,要管制皮島,決心解決毛文龍的問題。
六月初一,毛文龍率領將士會見袁,與袁互相交拜。袁崇煥和他商議軍國大事,密談到三更。袁崇煥要求皮島設文官監軍,糧餉由寧遠轉發,改編部隊。兩人連談三日三夜,毛文龍始終不同意,談判破裂。袁崇煥勸他辭職養老,毛文龍說對遼東事務倚賴他,解決滿洲後,可順勢襲取朝鮮了。袁崇煥聽後通宵部署,要殺毛文龍。
初四,袁崇煥犒賞毛部兵將三千餘人,又將帶來的十萬兩餉銀交卸。同時劃分兩人職權。毛文龍收到大筆銀子,對指揮權的區劃又十分滿意,減少提防警惕。初五臨別,袁崇煥邀毛文龍一起檢閱將士比賽射箭。相見後,袁崇煥說毛身當國家重任,受他一拜作別。說着下拜,毛文龍下跪還禮。此時袁的親信將毛部兵丁都隔在圈外。
袁崇煥隨即提出幾件事責問毛文龍,毛文龍抗辯。袁崇煥斥責他,命人除下他衣冠,綁了起來。毛文龍的態度倔強,自稱無罪有功。袁崇煥厲聲喝罵毛十二大罪。毛文龍聽後魂不附體,只有叩頭求饒。
袁崇煥最後請出尚方寶劍,命手下將毛文龍在帳前斬決,並宣布只誅毛文龍一人,其餘各人一律無罪。毛文龍麾下將士無一敢動。次日袁崇煥祭奠毛:「昨日斬你,是為了朝廷大法。今日祭你,是為了僚友私情。」回寧遠後袁崇煥立即向崇禎請罪,崇禎得訊,大吃一驚,只有下旨公布毛文龍的罪狀,以安袁崇煥之心。
袁崇煥毅然殺毛,出於他剛強果敢性格。想他身為統帥,熟稔兵法「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金科玉律。兼之當時寧遠各處軍營都曾發生兵變,如不整飭軍紀,根本不能打仗。想來他認為毛死有餘辜,亦頗有拿尚方寶劍立威之意。
袁軍兩日兩夜急馳 保衛皇城
同年十月,皇太極率兵繞道攻陷遵化,兵臨北京城下。袁崇煥知局面嚴重,火速兩日兩夜急行軍三百餘里,趕在皇太極頭早到北京兩天,駐軍於北京廣渠門外。袁崇煥以士馬疲勞,要求入城憩息補給。但崇禎心中疑忌,不許他的軍隊入城。要他們在城外隨即野戰。
二十日,兩軍在廣渠門外大戰,惡鬥僵持,不分勝負。打到傍晚,皇太極終於不支敗退。袁崇煥十萬火急來援北京,只帶五千騎兵作先頭部隊,來後又到騎兵四千,廣渠們這場大戰,是以九千兵當十餘萬大軍,勝得僥倖。但崇禎十分急躁、不住的催他出戰驅敵。袁崇煥說要等步兵俱到才進攻,崇禎便懷疑起來。
及後崇禎召見袁崇煥,傳諭相議軍餉。北京城門禁閉,全城戒嚴。只用繩子吊一個筐子下來,把勤王袁大帥吊到到城上。袁崇煥到了平台,崇禎立即下令逮捕他,原來商議軍餉是騙他藉口。先此宦官楊春、王成德自皇太極營逃脫,被拘時無意聽得袁手下與皇太極對話,知袁通敵叛國,忙報崇禎(日後清室檔案記錄此反間計)。崇禎見到袁崇煥,即質問為何擅殺毛文龍,袁崇煥一時語塞。崇禎當即把袁崇煥下錦衣衛獄。
勤王主帥階下囚 位極人臣難善終
崇禎三年(1630)袁崇煥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等十大罪狀的罪名判凌遲。妻妾兄弟流放福建。袁崇煥被綁上刑場,百姓在旁圍觀叫罵,出錢買他的肉,因為北京城的百姓認定,女真兵是他故意引來的,罪大惡極。
崇禎在位十七年,換了50個大學士(相當於宰相),14個兵部尚書都難得善終。王洽下獄死,張鳳翼、梁廷棟服毒,楊嗣昌自縊,陳新甲被斬首,還有革職下獄的。此外,他殺死或逼得自殺的督師及總督11人,殺死逼死巡撫。廷上大臣被殺不下20人。
崇禎動不動殺大臣,看來是興之所至,全不作一回事。崇禎如此嗜殺,是不是暴君?他直到亡國自殺前,他把亡國咎歸於「士大夫誤國家」,「文臣個個皆可殺」。他沒有反思何以自己都用可殺的大臣?何以專挑可殺的大臣做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