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見到有不少質素不錯的舖位出讓,於是提醒筆者那些舖位是由一些資深物業投資者擁有,連他們都賣樓,樓市必定有不可告人隱憂,為安全計,應該放走手上一些舖位。多謝老友提醒,不過,他並不知內情,不知道物業投資者為何要賣樓,簡單來說,那些投資者當日買債券,今日就要賣樓。
一般來說,物業投資者的借貸比率是相當安全,在新冠疫情前,一般借貸比率是30%至35%。而事實上,投資者亦希望借多些錢,買多一些物業,但奈何金管局軍令如山,35%差不多已經是上限,但金管局並不是一成不變,投資者想加按買樓就唔得,但買債券就可以,於是不少物業投資者轉買債券,他們今日賣物業是昔日買債券的因果。
銀行見投資者有咁多餘額,主動要求投資者買債券,仲做埋低息貸款,銀行借一筆錢給投資者,收取少於2厘利息,而投資者所買的債券,最少都有6厘收益,正是無風無險,又到終點。每月收取4至6厘利息收入,好過收租多多聲,於是愈買愈多,甚至叫銀行計清楚條數,等佢可以買多啲。
平地一聲雷,美國矽谷第三間大銀行被接管、瑞信爆煲,債券幾乎清零,銀行立刻收遮,要求客戶清還買債券的欠款。那些買了債券的客戶迫於無奈,唯有賣樓還債,好彩樓價上升,物業投資者亦不難賣樓,危機暫時舒緩,痛定思痛,投資者就會發覺,當日如果沒有買債劵今日就不用賣樓。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