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阮紀宏(聯合國際書院新聞副教授)
旺角暴亂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反政府對抗行動,由於中央與特區政府定性為暴亂,這是1967年以來香港第二次暴亂,免不了被相提並論,同時分析比較兩者之間的異同。但觀乎目前坊間的討論,大都是蘋果跟橙比,難免得出情緒化的結論,如果未能趁此時機正本清源,導致謬種流傳,時代前進的方向或許也會受到影響。
兩次運動的成因
旺角暴亂與六七暴動,都是香港歷史上大規模的抗爭運動,正如任何大型運動,其成因、過程與後果都是複雜的,任何簡單化的結論,都可能是武斷。這裏只討論成因,官逼民反是兩次運動的共性嗎?
半個世紀的光景,官與民的位置已經逆轉,過去是英國殖民地政府高壓管治一個基本上由難民組成的華人社會,1966年的天星小輪加價導致的騷亂事件,是民不聊生無形的「逼」,而殖民地政府對「左派」的「逼」,可是實實在在,50年代初將大批的左派人士驅逐出境,其中包括香島中學校長盧動、大律師莫應溎等等,1951年電車工會遭到搜查並拘捕工會主席,十多名工會成員被遞解出境,1956年政府縱容國民黨分子攻擊左派學校、工會和國貨公司,導致300多人死傷。這是血腥的迫害,對比現在,年輕人在網站上說「生逢亂世」,只能說他們是「為作新詞強說愁」。
50年前後,民還是中國人,但過去從內地逃難到香港的市民超過人口的一半,在文革發生前,他們還有回到內地的夢,對於「旅居」的香港,沒有長遠的打算,對於殖民地政府,沒有任何期望。而今人口大半是土生土長,相當一部分還是移民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回歸以後,中央和特區政府每每高調宣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他們對特區政府不但有期望,還有監督政府的權利和權力,自由受到充分的保障,所謂的「官逼民反」有本質上的區別。
市民大規模的抗爭活動,必定是對政府的施政不滿,而且相當一部分人的怨憤情緒十分高漲,這個共性能夠解釋1966年騷亂和1967年暴動,也能解釋佔中和旺角暴亂。有論者認為旺角暴亂只能跟1966年騷亂比較,單從規模和對政府不滿程度來看,這是成立的。但不要忘記,天星小輪加價事件的組織者只是個別的市民自發走到一起,引發大規模的參與,當時沒有報紙為他們做宣傳,更沒有社交媒體的平台為他們鼓動。旺角暴亂的組織者,是有綱領的組織,有具體目標的行動,有物質的準備,有鼓動的平台,如果從這個角度比較,旺角暴亂跟1966年騷亂在本質上是不同的。
反殖民統治與反一國兩制
不滿政府施政是籠統的概念,什麼階層對那些具體的措施不滿,都到了什麼程度能驅使他們拿起武器去對抗,都值得深入研究。但發起旺角暴亂的組織者單單是對特區政府的施政不滿嗎?他們主張2047年後「建國」實行一制,不滿的矛頭就不單是特區政府,甚至不是某個行政長官,而是反對中央政府實行的「一國兩制」方針。從這個角度看,1966年騷亂沒有這個主張,反而是1967年的暴動,他們反對殖民統治,要打倒「白皮豬和黃皮狗」,潛意識裏有盡快回歸祖國的心理預期。兩者的抗爭目標與方向有本質上的不同。
任何大規模的抗爭活動都不是單一事件,有論者認為1966年騷亂是1967年暴動的前奏,那麼,旺角暴亂是佔中事件的必然結果嗎?雖然1966年騷亂跟1967年暴動的成因都有對政府不滿的成分,但兩者未必有必然和直接的關係,因為1967年暴動的組織者是一個嚴密的組織,甚至有來自內地的資金支援,鮮有提及的是位處廣州的「支港」(全稱﹕支援港九愛國同胞反英抗暴鬥爭委員會)直到70年代末還存在。就是說1967年如果沒有背後組織的鼓動,是不會發生大規模暴動的。而六七暴動的參與者,雖然很多學生在沒有足夠判斷能力而被鼓動參與,但核心成員對這場運動的方針和目標是清晰並熱衷的。
佔中79天,參與人員品流複雜,當中有湊熱鬧的學生為求參與而到金鐘觀摩體驗,但核心參與者是反對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特首選舉方案,反對「一國兩制」,當中相當一部分是反對「一國」的,雖然佔中參與者行動的激烈程度跟旺角暴亂相比尚算溫和,但他們的主張是一脈相承的,只不過旺角暴亂的組織者是佔中分子中最激烈和極端的部分。
從參與成分和抗爭目的的一致性看,旺角暴亂可以說是佔中的必然結果,但上文說1967年暴動如果缺乏背後組織策劃和支援是不可能發生,那麼,旺角暴亂的組織者,背後還有更高層次的策劃者和資金支持嗎?這個問題是控告旺角暴亂參與者,在法庭審訊中不會得出答案的。目前一些報章在埋怨1967年暴動缺乏史料去研究,為什麼就沒有記者去發掘旺角暴亂的幕後支持者是何方神聖呢?這個問題相信在很長一段時間仍然會莫衷一是,但從兩場運動的抗爭目標看,起碼可以判斷,1967年暴動的背後組織與旺角暴亂的幕後組織是屬於兩個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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