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環保意識不低, 2018 年一項民意調查關於禁用即棄塑膠政策,結果有近七成人覺得社會用太多即棄塑膠用品,大部分都贊成立法禁用。現在常說的「走塑」,就是政府宣傳鼓勵市民少用膠飲管、膠袋、外賣膠餐具等。但幾年下來,「走塑」的成效令人懷疑,現在食肆、零售店仍輕易取得塑料工具。
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垃圾徵費計劃一再延期推行,反映了大部分市民其實不太明白政府的徵費計劃細節。到底這是因政府宣傳不足,還是港人「說一套做一套」,口頭支持環保,但其實並不太過在意,到落實執行時就一頭霧水!
另一項調查是民建聯於去年5月發布的,發現40%受訪市民每天都有使用即棄塑膠的習慣,而42%受訪者在過去一個月都沒有使用回收塑膠設施,反映「走塑」和回收仍未普及!至於原因,被訪者表示主要是回收廢膠的回贈不吸引、回收點位置不方便等。簡單地說,就是政府沒有提供足夠誘因,令市民配合政府的回收減廢措施。
配套必須齊備 否則寸步難行
廢物回收是一項全民計劃,必須所有港人都支持、配合,不然任何措施都寸步難行。政府要做的,除了是持之以恆的宣傳教育,還有更重要的是,各項回收工作配套必須齊備──即使市民願意配合,但也應該要容易做、方便做。以廚餘回收為例,我的切身經驗是屋苑內的廚餘回收曾推行一段時期,回收率開始上升之際,屋苑管理處卻突然稱承辦商停辦,結果廚餘又變成一般廢物棄置。現在的廚餘回收服務恢復了,唯不是每座大廈都有回收點,通常要走一段路。步行幾分鐘倒廚餘,仍有不少住戶支持,但為何不能大幅增加回收點,令市民覺得方便因而願意配合。
事實上,政府近年正不斷尋求廢物管理的替代方案,並大力宣傳源頭減廢,而回收是其中一個重點推廣項目。當中「綠在區區」是一項形象重塑工程,除了把服務擴展至全港18區,也令市民開始對回收站改觀──從過往「收買佬」式的陳舊、骯髒,到現在摩登、清潔的收集站。新設的回收設施,吸引了更多市民願意參與回收。
香港青年協會於2019年一份調查報告中指出,在受訪前一個月內「未試過」或「甚少」回收物品的青年之中, 63.6%都表示因為「攞去回收好麻煩」;至於「間中」或「經常」回收物品的受訪者中,有41%表示因為「回收設施好方便」而令他們積極主動參與。由此可見,設施是否方便,對參與回收有重要影響。
2013年訂減廢目標 垃圾量不跌反升
政府在《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藍圖)當中提出,廢物管理架構中「回收」及「循環再造」是廢物處理其中重要一環,但本港整體回收率不斷下降。據環保署數字,2021年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為每日1.53公斤,較2020年升6.25% ,是自2000年有紀錄以來最高。一些環保團體認為,數據顯示政府減廢政策失效。
按政府藍圖,當年(2013年)願景的整體目標是「在2022年或以前減少40%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惟很明顯,這個目標不但未能實現,相反正如上述,在達成2022年減少40%固體廢物目標的前一年,本港固體廢物「生產量」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創出新高紀錄!到底這是政府當年盲目樂觀,還是刻意誤導,製造一個根本無法達成的目標去顯示政府有所作為?
藍圖內提出的政策方向有3點,分別是──(1)政府採取全方位措施,避免產生並減少廢物,主要透過都市固體廢物按量徵費,及生產者責任計劃等減廢政策和法規,推動行為改變。很明顯,這方面的工作雖然已起步,但收效極微,都市固體廢物按量徵費更一拖再拖。
(2)全面填補香港廢物基建設施之不足,例如建設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綜合廢物管理設施,以及堆填區擴建工程。這方面政府算是比較積極,由政府營辦的大型本地回收設施數目,近幾年不斷增加,例如電子廢物由WEEE . PARK 負責,部分廚餘就由O.PARK1處理;「綠在區區」和「綠綠收」則是由環保署全力推動。硬件的事,政府比較有把握,但上述各種措施規模有限,對處理廢物的效能只是滄海一粟。
(3)最困難的,就是「全力動員、全民參與」。政府在藍圖中聲言,會「動員參與具明確目標的全民運動,包括減少廚餘、回收飲品玻璃樽、自備購物袋和社區環保站等」。事後證明,政府根本無能力「全民動員、全民參與」。港英年代和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不擅長發動群眾、全民動員;而垃圾徵費計劃一拖再拖,顯然也跟政府無力發動、動員以至組織市民投入有關。
環境及生態局在1月19日宣布,原定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垃圾徵費第二度押後,延至8月1日才正式推行;政府部門則在4月1日先行先試,以起帶頭作用。
垃圾徵費是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制定的環保政策,目的在推動源頭減廢,鼓勵資源回收、循環再用。垃圾收費的概念絕不複雜,但它牽涉全港市民、每家每戶;而除了住戶之外,還有商戶、管理公司、清潔公司、零售商(售賣指定垃圾袋)等。如何收費、什麼情况下可能犯法要被罰款,由於涉及不少細節,「假設情况」千變萬化,對一般人來說的確不容易明白。
措施涉煩瑣細節 須有足夠宣傳教育
除了徵費之外,廢物回收也有不少學問:例如市民要先清楚什麼物品可回收、哪些不行;回收的意思也不是隨手放入回收箱,例如膠樽要先洗淨,紙製品如承載食物的要先清理掉殘餘食物,否則不能扔入紙類收集箱。
一系列不同問題,其實都屬於執行垃圾徵費時的細節,它們煩瑣但重要。對政府來說,一項牽涉所有港人的政策既關乎金錢,也關乎法律(處理垃圾不當會被罰),沒有足夠宣傳教育就堅持去馬,必會招來洶湧澎湃的反對聲音。宣傳教育應該由誰去做?我認為最合適的是新一屆區議會。
政府「重塑區議會」後,賦予區議會的職能包括協助做好與當區居民利益相關的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在當區支持、協助推廣及宣傳政策和法律,協助政府開展地區諮詢、宣傳等活動。
新區議會履行職能的最佳機會
垃圾徵費、廢物回收,都是政府今年的施政重點工作。新區議會的使命之一是協助政府施政,區議員加上他們辦事處的職員、地區支持者等,在18區開展連串宣傳教育、解答街坊疑問,形成一個覆蓋全港的宣傳、推廣網絡,令市民更明白徵費的內容細節,對區議會來說,正是發揮它們在新時代履行新任務的最佳機會。
如果這次任務成功,政府推《基本法》第23條國安立法時,區議會就可以運用這次經驗在18區協助政府宣傳,這對政府的23條立法工作大有幫助。
環保生活是個人習慣,而環保政策就必須集體行動,方有成功的可能。垃圾徵費、回收減廢等措施,都要由政府規劃及投資,並得到公眾信任和支持,兩者加起來方能令回收文化落地生根。政府的政策可以起帶頭作用,但全民參與才是成功關鍵。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