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區議會在本地政制扮演什麼角色?

當年區議會的定位,是港英政府逐步推行代議政制的試驗場和起步點。經「完善選舉制度」後,區議會全面「去政治化」,還原了本來「地方行政」的角色,從此區議會不再是踏入政壇的起步點。

儘管政府官員多番強調,不會為這次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訂下硬指標,又聲稱不追求高投票率,但從投票日前幾個星期,政府為選舉策劃了不同宣傳攻勢,官員、議員、社會人士、商界領袖等不斷催谷,「提醒」大家一定要去投票;特首李家超就指公務員是政府骨幹,誓言中列明要支持政府施政,故此應以身作則去投票。如果真的不是為求高投票率,試問各項「谷票」攻勢又何須如此鋪天蓋地?

這次是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區議會選舉,最後地方選區投票率是27.54%。在選舉前,很多人都「競猜」投票率到底會在什麼水平?那麼,今屆區選投票率要多少才算「及格」?

政局人事歸於平靜投票率自然「復常」

上屆區議會選舉是在2019年11月24日,投票率高達71.23%,打破了香港所有選舉的投票率紀錄。當年因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觸發多場大型示威遊行及警民衝突,民眾對政府極度不滿,希望藉區議會選舉表示「抗議」;加上泛民陣營有多名積極參與反修例運動的素人(但知名度高)參選,配合泛民的「風雲計劃」(以素人對撼上屆自動當選的區議員),把選舉氣氛推上高峰,造就了破天荒的高投票率。

很明顯,2019年區選並非常態,政治氣氛和社會衝突等特殊原因是推高投票率的主因。事隔4年,政局和人事都已「面目全非」,當一切歸於平靜,投票率自然也會「復常」。

回歸以來,區選投票率都在30%至40%之間:1999年是35.82%;2003年是44.1%;2007年是38.83%;2011年是41.49%;2015年是47.01%。要注意的是,從1999年一屆到2019年一屆,都有泛民與建制兩大陣營爭奪議席,各自動員拉票,投票率是在「競爭激烈」之下的結果。然而今屆參與角逐的,基本上清一色是建制派候選人,泛民背景的都已絕迹,競爭氣氛必然大減(泛民支持者相信不會踴躍投票),最後一定會影響投票率。

沒有泛民候選人,這次區選投票,相信絕大部分是過去支持建制派的選民。在這種情况下,今屆區選27.54%投票率背後的選民人數約119萬,其實跟過去多次選舉裏,建制派的鐵桿支持者數目大致相若。

我們以最近兩場選舉計:2016年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投票率為58.28%,其中泛民得票率為55.02%,建制派為40.17%。以此推算,建制派支持者人數約為100萬。

至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正如上述,建制和泛民都出盡全力動員及拉票,結果當屆區議會選舉共有逾413.2萬名登記選民,較2015年區選增加了43.9萬名登記選民。選舉結果,2019年區選投票率為71.23%,其中泛民得票率57.31%,建制得票率41.16%。以此計算,建制派支持者約為121萬人。

沒有泛民候選人,這次區選投票,相信絕大部分是過去支持建制派的選民。(亞新社)
沒有泛民候選人,這次區選投票,相信絕大部分是過去支持建制派的選民。(亞新社)

建制派支持者無明顯增加

上述兩場選舉都是「殊死戰」,建制和泛民都全力動員。在此情况下得出的結果是:建制的鐵桿支持者數目應在100萬至121萬之間。以2023年選民數目計,登記選民為432.9萬多人,而今屆區選投票率為27.54%,即投票人數約119萬。這個數目,應是建制派支持者的基本盤,他們在周日都已經走出來投票!

從另一角度看,政府的大規模宣傳來勢洶洶,但只能動員建制派原來的支持者,卻未能吸引更多選民參與投票支持建制派候選人。很明顯,這次區選支持建制派的人數並沒有明顯增加。

一直以來,政情分析界都指本地選舉是「六四比」,即投票支持泛民的佔六成,支持建制派的佔四成。完善選舉制度出台後,泛民成員再沒有機會進入權力架構。建制派能否吸納過去支持泛民的選民「轉軚」,應該是以後各場選舉的關注焦點。

以目前支持建制派的選民人數計,他們只佔全體香港選民人數大約27%,形成不了主流。建制派往後的任務,應是爭取更多選民支持,擴大基本盤,甚至把支持泛民的選民(佔合資格選民近六成)爭取過來,才算得上是把選舉制度「完善」起來。

新制度下,區議會在香港的政治體制內將扮演什麼角色?

政府為區議會「職能優化」訂下了一系列指標。最重要者,是區議會要重回《基本法》第97條所規定「非政權性」區域諮詢組織的定位,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為首務、充分體現行政主導原則;同時要提升區議會有效暢通民意的功能,優化其諮詢及服務職能。

由選民直接選出的議席僅得88個,只佔整個區議會成員數目的18.7%;其餘都是政府直接委任或主導產生的議員。(亞新社)
由選民直接選出的議席僅得88個,只佔整個區議會成員數目的18.7%;其餘都是政府直接委任或主導產生的議員。(亞新社)

成輔助施政機構 反映民意屬次要

區議會要體現行政主導原則,意思應該是要配合特區政府施政。這方面在新區議會的組成上,已得到充分保障。經修訂的《區議會條例》,新區議會由470名議員組成,共分四大部分:(1)由行政長官委任,佔179席;(2)由當區的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選出,佔176席;(3)由有關區議會地方選區的選民選出,佔88席;(4)由當區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佔27席。

上述四大部分中,由選民直接選出的議席僅得88個,只佔整個區議會成員數目的18.7%;其餘都是政府直接委任或主導產生的議員,他們必定會跟政府緊密配合,令行政主導可以暢通無阻!

除了要體現行政主導原則,新區議會還要暢通民意、優化諮詢及服務職能。由於政府可以控制區議會大部分議席的產生,由特首委任及非直選產生的議員,都會傾向「配合政府施政」,避免跟政府意見相違,如此反映民意時自會打了折扣,因為與政府「對着幹」的人,結果極可能無法連任!制度設計令新區議會成為特區政府施政的地區輔助機構,反映民意反而次要。

經改組的區議會,性質和功能將類近內地的街道辦。在內地,街道辦的基本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屬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形同18區內的關愛隊)的工作,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意見、建議和要求。此外,就是搞好地區的各項民生工作。

基層組織是政府探測民意、了解群眾想法和「民怨」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基層組織也是動員群眾配合和支持政府施政的平台。新冠疫情期間,特區政府各項緊急行動除了依靠18萬公務員,在社區動員、發動各區民眾等方面都一籌莫展。經重組後,新區議會和關愛隊相信會是政府的地區工作主力,是行政部門的分支;區議會不再是地區議政、監察政府的平台。新區議會的主席由每區民政專員出任,正是加強政府「領導」區議會的設計。

經改組的區議會,性質和功能將類近內地的街道辦。(Shutterstock)
經改組的區議會,性質和功能將類近內地的街道辦。(Shutterstock)

「港版街道辦」 不再是從政起步點

區議會之設源自港英年代推行地方行政改革,1984年7月發表的《代議政制綠皮書──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明示要建立一個「權力立根於香港、直接向市民負責」的政體,要加強區議會的代表性,並指「這種實行由市民普選的代議政制概念,在區議會中體現得最廣」。當年區議會的定位,是港英政府逐步推行代議政制的試驗場和起步點。

隨着代議政制發展,區議會發揮了兩大功能:一是在基層培養政治領袖,後來不少立法局議員都是從區議會開始,不斷累積經驗然後晉身立法局;二是促成泛民政黨的發展和壯大。在地區選舉方面,泛民可算是大贏家,他們贏得議席後,區議員的報酬有部分轉入成為政黨經費,是泛民政黨的主要財政來源之一。政府不斷擴大區議會民選成分,客觀上是為泛民壯大實力提供基礎。

除了泛民政黨,建制派循區議會的發展也培植了不少政治人物,也打造了好幾個建制派政黨。經「完善選舉制度」後,區議會全面「去政治化」,還原了本來「地方行政」的角色,從此區議會不再是踏入政壇的起步點。它的新任務,應是特區的「港版街道辦」,是執行政府交託任務的地方組織。有志參加區議會工作的人,對此應有清楚認識。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