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vs.文創產業──要有靈魂的發展藍圖

香港的文化政策還未能追上時代形勢,特區政府必須改革過去僅視文藝為經濟發展配套襯托的思維,擺脫官僚枷鎖,及單向由上至下的政策主導。

香港作為亞洲的國際大都會,憑着其傳統中西文化薈萃及獨特優勢,應如紐約、倫敦、巴黎等大都會,展現活躍多采的文化藝術氣息與脈搏。雖香港在文化發展有一定成就,但與期望仍有一段距離。香港文創產業近年發展迅速,機遇處處潛力龐大,但在多方面仍存在誤區與挑戰。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在2022年9月初,被問到會否就文化政策制訂藍圖,他表示政府已有一套定位清晰的政策。特首李家超其後在他的首份《施政報告》說明,本屆政府銳意把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包括增撥額外資源支援業界擁抱數碼科技和壯大文化藝術人才厙、增加表演場所設施及舉辦國際文藝盛事、加強藝術品及知識產權交易平台、提升與內地及海外文藝機構交流合作,並積極推動創意經濟及文創產業。這算是呼應了中央2021年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給予香港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定位。

但筆者認為,香港仍需要一個頂層宏觀的長遠文化藝術發展藍圖,把重要的概念名詞界定清楚,以減少溝通混亂,並闡明文化發展的願景及大方向;希望該藍圖不會重複政府早前發表的《青年發展藍圖》,只是列出一大串現行或規劃的措施,未能先處理好一些最核心的概念與方向問題。筆者建議,這個頂層的長遠發展藍圖應至少能夠涵蓋下列兩個一向被忽視的重點。

楊潤雄局長需要制定一個頂層宏觀的長遠文化藝術發展藍圖,把重要的概念名詞界定清楚,以減少溝通混亂。(政府新聞處圖片)
楊潤雄局長需要制定一個頂層宏觀的長遠文化藝術發展藍圖,把重要的概念名詞界定清楚,以減少溝通混亂。(政府新聞處圖片)

釐清「文化」的定義、本質及社會功能

社會各界所用的有關概念與詞彙頗混亂,政府有責任釐定清楚,避免「走埋一邊」或有理說不清。「文化」一詞,可先作定義,避免太闊太雜。如廣義是指社會內人民共同接受的價值觀、信仰、生活方式、習俗與藝術等;狹義及常用的則主要是指藝術(或稱「文藝」)表達,而文藝大多涉及創意或創新。文藝表達的內涵主要為了引起情感共鳴,藉此達到溝通傳播的目標,是精神生活和美學素養上的追求。

人民在物質生活水平提升後,會進一步追求精神層面的滿足。作為國際都會樞紐,香港極需要更多文化發展,以提升整個社會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文化在個人、社會與經濟有不同的內在及工具價值。內在價值除了可作自我表達獲得喜悅、讓人們多了解自己和他人想法感受甚至同理心,也能豐富滋潤我們的精神生活。文化的工具價值在部分項目可藉市場化產生經濟效益之外,亦可提升人民素養、社會團結和歸屬感,推動社會進步。文化代表一地的靈魂,文化的體現往往是最能觸動人心的軟實力。

香港一直有獨特的嶺南文化與獅子山精神,但較忽視歷史文物和文化底蘊,與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性及其塑造的社會價值。政府過往以自由放任模式主導文化發展方向,漸失香港的文化獨特性和主體性。很多文化是歷史不斷累積出來,歷史與經濟和科技創新亦不是對立的。

文化可構成一個城市的生活風格與身分定位。港人要思考如何令香港這個中西融合的城市有其文化特色、個性和韻味。這要有她自己的文藝創作、文物古蹟記憶和文化信念價值。文化建設不能短線地一蹴而就,其效果需要長時間持續醞釀與沉澱。

港人要思考如何令香港這個中西融合的城市有其文化特色、個性和韻味。(政府新聞處圖片)
港人要思考如何令香港這個中西融合的城市有其文化特色、個性和韻味。(政府新聞處圖片)

區分「文化事業」與「文創產業」

嚴格來說,文化要區分較嚴肅或較冷門、需政府或民間補助的「文化事業」或「雅文化事業」,與市場化、具經濟回報的「文化創意產業」(又稱「文創產業」或「創意產業」)。「文創產業」就是利用文化創意和精神訴求,來創造財富的產業。

「文創產業」又分「核心文創產業」與「周邊文創產業」,前者包括政府界定的11個行業(包括廣告、建築、藝術品及古董、設計、文化教育及博物館服務、電影錄像及音樂、表演藝術、出版、娛樂服務、互動媒體與電腦遊戲,及電視和電台)。而其他具備產業部分特徵或部分訴求的精神產品行業,一般稱為「周邊文創產業」(如場地管理、手工藝工場、影音設施、媒體軟件、體育運動、娛樂休閒、旅遊等)。不少人就主張政府落實「北創科、南金融、中間文創」的佈局,及「文化+科技」的發展策略。

很多人都同意文藝活動能夠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也承認商品化、市場化的文創產業會令藝術膚淺化,但卻同時也是一個可帶來更多人欣賞和逐漸提升受眾鑑賞力的途徑。文藝按傳統主要是讓藝術家表達自我及獲得喜悅;當產業化後,就要更注視滿足受眾喜好,因此要找到好的平衡點。一些崇高的雅文藝,不應被流行通俗、大眾娛樂的文藝商品取代。

另外,文化或創意不能隨意讓市場來詮釋,否則,不當的創意會令真正文化逐漸消散。如文化被稀釋或濫用,或只顧收入和賺錢,就不能發揮應有作用。事實上,文創產業與教育產業一樣,本來就有爭議與矛盾的特質。文藝不能完全產業化或商品化。政府積極推動文創產業時,不應改變既有的文藝活動補助政策,否則會對文化生態造成負面影響。

作為最高的政策及執行機關,去年新成立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肩負文化事業和文創產業政策的重任,統籌相關持份者及整合資源,活化文藝生態圈。但目前政府在文化政策上沒有提及如何平衡「文化事業」與「文創產業」兩者的關係及比重,甚至經常語意不清、混為一談。筆者認為文體旅局目前的核心任務不是推動文創產業,而是先檢視香港的文化軟實力,提升整體香港人的文化參與度、認同、素養和自信。有了這個基礎,推動文創產業就會事半功倍,甚至可帶動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

文化或創意不能隨意讓市場來詮釋,否則,不當的創意會令真正文化逐漸消散。(西九文化區Facebook圖片)
文化或創意不能隨意讓市場來詮釋,否則,不當的創意會令真正文化逐漸消散。(西九文化區Facebook圖片)

跨界別合作制訂文化政策

香港的文化政策還未能追上時代形勢,特區政府必須改革過去僅視文藝為經濟發展配套襯托的思維,擺脫官僚枷鎖,及單向由上至下的政策主導。文化生態圈的持份者包括文體旅局、文化委員會、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文化藝術盛事委員會、藝術發展局、演藝團體、文藝工作者、文創企業、文創創客、學校、教育局、民間團體、傳媒及大眾觀眾與消費群等。

我們要釐定清楚上述各方之間的權責關係。例如在一些歐洲國家,資助文藝是政府的責任,學習和觀賞文藝被視為公民責任。要良性發展,文化政策最理想是由文藝專家主導,由政府與民間一起出資,資助對象同時兼顧文藝機構與文藝工作者,特別是對文創創客的扶助。跨界別合作制訂文化政策與創新,至為重要。

發揮香港獨特優勢 充分運用歷史機遇

香港也要透過文化藝術建立更強的全球聯繫。有了自身的文化特色、素養與自信,就可輸出更多中華與香港的優秀文化;但不應單向只以歐美為交流目標,而應該加強與大中華和東盟地區的關係。香港要同時汲取全球各地的優點長處,將其結合兼收並蓄,提升地區文藝的深入交流合作,也藉此加強香港的文化競爭力。如港府的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能夠正式擴大職能至文化事務,或另設文化辦事處,並與本地民間組織合作共同建設專業的國際交流平台(集策劃、表演與研究等功能),交流的內容就可更加深入充實。真正的文化交流,是平等雙向、共贏、具協作性及可持續性的。

總結而言,政府應該制定積極的宏觀文化藍圖,要有清晰定位,必須有多元、開放、創新、具前瞻性和可持續的特質。筆者冀在跨界別共同合作下,發揮香港原有獨特優勢基礎,充分運用好科技與地區的歷史機遇,使香港的文創發展開啓新里程與永續發展。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何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