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的問題

在缺乏全面退休保障和整體貧窮率高達20%的情況下,60至64歲失業人士的生活絕不好過。在未有充分考慮他們的情況和確保他們能繼續工作下,政府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是不合情理的做法。

上星期的特首答問大會,林鄭月娥否決幾位議員提出撤回把長者綜援申請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的建議。她提醒議員,這項建議是包括在立法會通過的2018/19撥款條例草案內。這個回應令投票通過財政預算案的建制派議員面目無光,暴露他們不少人不看文件,只懂撳支持掣的慣性動作。他們今次為了選票,向政府反映受影響的長者的意見,卻遭嘲諷,難免憤憤不平。

講原則,政府因應高齡人士較之前健康的情況作出政策調整,像提高公務員退休年齡由60歲至65歲般,表面看來,有理有據。但講實際,收緊長者綜援的核心問題,是不少私人企業對聘用60歲以上的人士完全不積極,並經常以他們生產力低或買不到勞工保險為藉口,拒之門外。林鄭稱60歲至64歲人士的就業率,由2007至2017年的十年間,由32.5%增至45.2%。這事實反映的另一面是,這批長者需要繼續工作來維持生計。

長者政策仍要改善

林鄭稱自己年過60仍每日工作十多小時的說法,對不少生活逼人的長者,絕對是乞人憎的「曬命」之言。雖然勞工處有個高齡就業計劃,為聘用年紀較長人士就業的僱主提供津貼,但正如我之前在此欄指出,這項措施的成效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此外,政府也需要與保險界商討,讓僱主容易為健康長者購買勞工保險。其實,在缺乏全面退休保障和整體貧窮率高達20%的情況下,60至64歲失業人士的生活絕不好過。在未有充分考慮他們的情況和確保他們能繼續工作下,政府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是不合情理的做法。

岔開一筆談張超雄議員提到長者家居上門服務不足的問題。林鄭表示這不是政府撥款不夠,而是土地和人手問題。這個答案值得商榷。以上門為獨居長者提供膳食為例,我的親身經驗是,社會福利署指派的志願機構表示撥款不夠導致新申請輪候無期(與林鄭的零等候目標剛好相反)。政府經常把問題歸咎土地不足,對時日無多的老人家,這是個無意義和涼薄的答案。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