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政府宣布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前夕,特首林鄭月娥飛赴北京,主管香港事務的韓正親自向林鄭交代宣布大灣區規劃的部署。韓正向香港特首重申,大灣區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意思就是說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問題是如何保證成功,是依靠過去一國兩制的傳統做法,由香港依照「兩制」各自為政,還是採用一套新的「一國」行政系統來推行。
粵港澳大灣區出現在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出現在中共十九大報告,其戰略地位毋須贅言,其中有多個戰略目標、中國經濟新增長模式、拉近珠江東西岸之間發展差距等;對香港而言,則是要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既然其地位被提升到這樣一個高度,要完成這麼重大的功能,就不是一個模糊概念,而是要有發展藍圖和路線圖;而且需要一套保證貫徹的機制,也就是一套在縱向和橫向的行政系統,層層執行的機構來落實,以達到分階段的具體目標。
國務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無論從縱向和橫向都有一套貫徹到底的機構設置,但這套行政系統沒有跟香港特區政府接軌的機制,也未必有完全相同的部門傳遞執行政策的路徑。韓正在會見林鄭時表示,希望發揮香港在金融、航運、貿易及專業服務等方面優勢,按照過去的模式,香港會繼續要求中央政府給予人民幣海外清算等業務的額度。但大灣區的概念需要有分工,並且從分工合作中產生協同效應,傳統模式就不能滿足這個需要,香港單方面配合就不可能產生最大化的協同效應。
韓正是國務院常務副總理,由他來代表中央主政香港事務,一種解釋是改變過去以政治手段處理香港問題,改以經濟手段處理;另一種解釋是今後香港將會被納入國家行政系統,由指揮國務院系統的常務副總理來統合內地與香港的行政架構。
傳統模式證實行不通
如果簡單地歸納傳統模式,以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為例,是由香港特區政府提出要求,希望在不同領域給予香港特殊對待,然後由國務院要求各部門和廣東省來貫徹執行。這套模式已經被證實是行不通,因廣東和香港存在競爭關係,廣東是不情願認真落實中央指令;即使是按行政命令來執行,也缺乏部門間的溝通和推行機制。
新的做法是「一帶一路」聯席會議,香港有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發展策略的義務,如果按照傳統CEPA模式,同樣是行不通。出席聯席會議的香港部門包括律政司、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展局、投資推廣署、金融管理局以及保險業監管局;內地部門則是港澳辦、外交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由各個對口部門來商議落實政策的各個環節,應該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這種新的貫徹中央政策模式效率如何,還有待觀察,但以行政機構之間合作的模式,將會是推行粵港澳大灣區策略的行政模式,則是可以肯定的。而且這套行政機構合作模式比過去更有迫切性:粵港澳大灣區當中廣東各城市本身也存在競爭關係,廣州與深圳都在爭龍頭地位,也在呼籲中央的協調機制,只有中央政府才能統合粵港澳三地政府的指揮權和協調功能。
香港要納入國家行政系統,勢必會引起香港反對派質疑,他們必定會簡單化地認為這是一國兩制的失敗,香港將會喪失「兩制」優勢等。然而在回歸21年之後,必須重新審視一國兩制的真諦。一國兩制只是憲制安排,香港可以繼續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包括選舉制度及議會監督行政機構的制度,跟香港要落實國家發展戰略的目標和功能是並行不悖的,也不是互相排斥的關係。
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大勢所趨,是發展所需,是香港作為國家一分子的義務和承擔,將來也可以共享國家發展成果。國家不會犧牲香港利益來推行國家發展策略,香港也不可能無條件去執行有損香港利益的國家策略。只有國家與香港共享共榮的策略,才有可能順利推行。行政機關是落實國家發展戰略的手段,跟一國兩制理念沒有衝突。
粵港澳大灣區中香港的角色,需要執行國家交付的任務,任何香港特區政府需要付諸實行的政策、任何機構設置以至財政撥款,最終還需要立法會通過,最後還需要在香港原有機制中運行。只要這套原有運作模式沒有改變,一國兩制的安排仍然在原有模式中執行。至於這樣的做法是否最有效率、是否一成不變的做法、是否對香港長遠利益最有效的保證,則可以另行討論,不應該因為大灣區策略的執行方式而被轉移到對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的質疑。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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