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居屋機會應公平合理

政府建議降低新一期的居屋申請入息限額,原因是居屋定價下降意味着購買者的負擔能力提高,所以有錢的就不要來參與抽籤,但我反對降低申請入息限額的。

面對高企不下的樓價,香港夾心階層往往視居屋為置業的救命草,因此居屋申請數字屢創新高。作為取得居屋入場券條件之一的家庭入息限額,一直被視為判斷該住房福利政策是否公平和有效的重要指標。新一期居屋定價由市價七折降至五二折後,政府建議降低新一期的居屋申請入息限額,原因是居屋定價下降意味着購買者的負擔能力提高,所以有錢的就不要來參與抽籤,但我反對降低申請入息限額的,原因有三:

第一,居屋收入上限應該是跟整體經濟,以及人口百分比掛鈎,而不是跟居屋定價掛鈎。假設居屋定價不是市價五二折而是一折,那是不是說,入息上限要降低為1萬至2萬元,也就是只有社會最底層的低收入者才有機會抽籤?這邏輯是不對的,因為居屋是一種福利,修改現政策目的是增加福利,那麼福利增加應該是讓合資格人數增加而不是減少。這道理就好比原本計劃全民派錢6000元,為了增加福利,政府建議增加派錢額至8000元,但不是所有人合資格,而是僅限中低收入者。這樣,能享受福利的總人數會減少,不合理的,這是福利分配的原則問題。

第二,是關於心理預期。以前界定居屋入息限額,是根據經濟情況和樓價走勢,一直向上調,被抽中的機會是愈來愈大。現在下調入息限額,就好比前一段時間的調高領取長者綜援年齡一樣,本來有資格申請居屋的家庭,現在突然喪失資格,必然導致期望落空,會有巨大的心理落差。這修改也勢必在政治層面受到攻擊,或在法律層面受到挑戰。

入息限額與收入水平掛鈎

第三,居屋入息限額的下調還會有甚麼壞結果呢?對於部分收入剛好是5萬7000元的家庭,為了合資格抽居屋(控制收入到5萬5000元以內),會有其中一個家庭成員自願放棄工作、放棄升職加薪,甚至自減收入以免超過限額,本來可以賺的錢就不賺了,本來可以創造的經濟價值也沒有了,令GDP有損失。其實這種情況相當普遍,是其中一種福利陷阱(welfare trap or poverty trap)。

因此我建議居屋申請門檻,也就是入息限額與收入水平掛鈎,即定於全港家庭月入的六成至七成半;若定為百分之七十五的話,也就是全社會永遠有七成半人有機會參與抽籤,無論經濟好壞和樓價高低,參與抽籤的人口的百分比是固定的。好處是,參與福利分配的人數百分比固定;不好的地方是入息限額每年都要調整,以前每幾年調整一次,以後每年都要調整,在行政上可能有點麻煩,但原則上沒問題。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莊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