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幾宗倫敦金騙案鬧得滿城風雨,看來特區政府有排頭痕。原因是以倫敦金形式來騙取金錢早在幾十年前已有發生,無奈殖民地政府和特區政府均是非常官僚,有事發生時便會出現互相卸責和大玩拉布遊戲,總之,盡量不孭鑊便是為官的最終目標。
筆者也有投資黃金的經驗,但所有交易都是透過本地銀行來做。雖然買賣差價遠較現時香港金銀業貿易場的會員投資公司為大,但始終銀行信譽好和財力雄厚。加上銀行是受到監管,不會因為投資者贏錢便唔認賬,所以,對散戶來說,將自己資金投放於銀行做黃金買賣是頗安全的。
港府卸責壞金融中心名聲
此外,筆者一向對本地買賣黃金的投資公司存有極大的戒心,因為在香港買賣倫敦金是不需申請牌照,而所謂「經紀」也不需考牌,入行門檻可說是低到冇朋友!在這環境下,金融老千自然很容易誕生。然而,誰決定買賣倫敦金公司和經紀不用申請牌照,這當然是政府和監管機構的決定。至於為何在過去幾十年整個倫敦金行業缺乏監管?真是天曉得!
最近出現一宗跨境倫敦金騙案,涉及多間本地倫敦金公司的內地代理公司,在周三,幾十位內地受騙人士來到香港報警,並到禮賓府示威,暫時估計內地有3萬人受騙,損失高達100億港元,讀者看見這新聞也會感到驚訝,這種巨額瞞騙案怎麼可以發生呢?其實,大家只要細心思考,又不難發現受害人是來自內地,這些投資者大多對投資商品例如黃金、白銀、鈀金等沒有太多認識,加上行騙者均有香港倫敦金公司的背景,難以想像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竟然是沒有對本地的倫敦金公司作出監管,所以便很容易中招了。
誠然,在內地出現的金融騙案真是多不勝數,騙徒都是利用人的無知和貪婪來做世界的。在2015年,內地出現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大騙案,涉及22萬投資者和行騙金額高達400多億元人民幣。這騙案獨特之處是利用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宋鴻兵、茅于軾等來做推廣活動,例如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在多個內地城市舉辦投資報道會時,會邀請經濟學者與現場參加者對話,從營造氣勢和表面誠信來看,這些學者已無形中變成代言人。此外,學者始終沒有太重銅臭味,所以sell客是容易些。猶幸這幾位學者只是收報酬出席活動,絕對不是共犯,因此,即使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騙取投資者大量資金,學者也沒有被內地警方控告。
跨境倫敦金和泛亞兩宗騙案均有一個相同特點,先贏取投資者信心。跨境倫敦金騙案是因為投資公司有香港背景,而泛亞案則是以學者作為「假代言人」,令投資者降低戒心。不過,始終貪是源罪,所以投資者成為羊牯也不是意外的。
跨境倫敦金騙案對香港特區政府和相關機構起了當頭棒喝的作用。如果特區政府仍然不正視倫敦金問題,最終只會壞了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名聲。對香港來說,我們是輸不起的。所以,林鄭無論如何也要做場好戲給其他人睇,否則,有負「好打得」的外號了。
原刊於《蘋果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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