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形容市場力量的「無形之手」(Invisible hand),人人(包括筆者)以為出自阿當‧史密斯的傳世巨構《原富》(1776年),但此「認知」竟然有誤──而且一誤再誤──因為「無形之手」已見諸史密斯的《道德情操論》(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1759年),比前書的出版早近20年。由於前書讀者比後書多得多,因此才有此誤。
順便一提,如今港人朗朗上口的「同理心」一詞,為史密斯在《道德情操論》「善加利用」而廣為人知(「經濟人」自利掛帥,加上「同理心」,便有條件成為「完人」);此詞近日似有被濫用之勢(林鄭市長因「同理心」洋溢而提出引起港人公憤、世人齊聲反對、北京全力支持的《逃犯條例》修訂),唯濫用的不僅本港,西方社會亦然。最典型的例子為美國及盟友出兵海外,替外國「平亂」,理由冠冕堂皇卻不為多數國人及世人認同,但說是受「同理心」驅使,派兵打救生活於水深火熱中的異國人民,反戰的人便啞口無言。派兵出國參戰,誤殺的平民百姓以千計,卻令更多的人免被殺戮迫害,因此「出兵有理」;而士兵所以冒戰死沙場之險欣然就道,大開「大殺傷力武器」濫殺無辜,竟能心安理得,便在於深信對當地「難民」有「同理心」才能理直氣壯。一句話,美國(及其盟友)冒天下大不韙這樣做,在動亂地區大開殺戒,皆因自信目的在拯救該國人民出險境,此即所謂「同理心軍事化」(Militarization of Empathy)。「同理心」,多少罪惡假此詞而進行!
在上引兩書,史密斯都提及「無形之手」,唯只各一次(前書見卷四第二章,後書見卷四第一章;詳情可讀筆者刊於1990年7月號《信報月刊》的長文,收《原富精神》);史密斯病危時着助手把手稿焚毀(筆者前曾細說原委),但仍有不少存世,於他去世後五年的1795年出版的《哲學問題雜論》(Essays on Philosophical Subjects),當中所收〈天文學史〉(History of Astronomy)一文,亦提及「無形之手」──筆者未讀此文,不知此「手」何所指。
不過,據學者上窮碧落下黃泉的搜尋,鑄「無形之手」一詞者,並非史密斯而是另有其人。美國圖書史學家、以寫《企鵝(出版社)及其創辦人》知名的凱爾思,其近著《莎士比亞藏書室──文學迷思解秘》(S. Kells: Shakespeare’s Library-Unlocking the Greatest Mystery in Literature),尋根究源,找出不少名言金句的源頭。作者蒐集足夠證據,達致莎士比亞(和史密斯)原創性有限(lacking originality)的結論。莎翁向誰人「偷師」,非興趣所在,姑勿去說;史密斯則從孟德斯鳩.濟慈及休姆等大家的著作中汲取「養料」,化為己用!
據凱爾思的考證,「無形之手」出自莎翁四大悲劇之一的《馬克白》(MacBeth;譯為麥〔馬〕百思,音義更近原著):「用你血腥和看不見的手……」(And with thy bloody and invisible hand……)話說馬克白暗殺國王鄧肯後,為自責與幻覺所困擾,「看不見的手」是在幻覺中出現的「無形殺手」。該劇於1606年首演,比《道德情操論》的問世,早了150多年。不可不知的是,嚴復於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出版中譯《原富》,作者譯為史密阿丹,而「無形之手」化於無形,並未譯出。
莎士比亞死於1616年,距今四五百年,但「莎士研究」的學術性著作,仍源源不絕、淹沒市場。憶半世紀前,筆者有友人於劍大聖約翰(為校友金庸先生立對聯石的那家學府)書院畢業,欲以研究莎翁為博士論文,他提出的眾多研究題目,俱為導師否決,因為都已有專著專書,導師遂勸他另覓題材。友人碰了一鼻子灰,轉攻俄國小說……沒想到的是,研究莎翁的文章,「日新月異」,這四五十年來,可說隔不了三數年便有「莎學」專書面世,目前的熱門命題竟然是「莎士比亞是女性嗎?」(Was Shakespeare a Woman?)非「莎粉」如筆者當然不會追讀,不過,有「職業需要」或為消磨時間「不問收穫」的閒讀,則不妨捧閱,以當中必有不少無建設性卻有讀趣的材料。因為莎翁的劇作太有名,劇作者的生平遂隨劇本而變幻,如今有關莎翁的事跡,「事實上,大多是無中生有」(In fact, much is invented)!
商人的賺錢觸覺不及官僚?
據史密斯,「分工(合作)」(Division of Labour)的好處有三──改良技巧(術)、節省時間及應用工人發明的機器(製造不同零件的機器)。有利經濟發展,人所共見;此「首見」於《原富》的「理論」,遂為絕大部分工商業者採用。唯此詞並非史密斯首創!上舉筆者那篇近30年前的舊文,提及時亦加上(?)於文後,當然,筆者只是翻炒先賢的說法。不過,雖有人質疑史密斯的「原創性」,卻未找出誰是「分工」的原創者,如今凱爾思找出「物證」,言之鑿鑿,指出首創這種「工序」的為佐治‧諾斯(G. North)寫成於1576年然而不曾發表的論文〈叛逆淺論〉(A Brief Discourse of Rebellion and Rebels);莎劇《馬克白》及《李爾王》均大量援用這篇論文的內容。
這兩段「趣聞」,似乎印證了「天下文章一大抄」是古今中外文人的痼疾,不過,即使真的如此,又有何傷?還有,讀莎劇看莎劇的人,比讀史密斯的磚頭書者,何只多出百倍,但知「無形之手」源自莎劇者,恐如鳳毛麟角(家中眾多「莎粉」亦要翻書才見真章),而認為其出自史密斯手筆者,多如恆河沙數。何以如此?筆者的答案是,身處自由經濟社會的人尤其是涉獵經濟學的,均認同史密斯的有關論述,「無形之手」不僅深植腦海且不斷見報,遂成一股不可抗力的「思潮」。
筆者是「無形之手」的「死忠」,數十年來,鼓吹「無形之手」不遺餘力。事實上,在筆者的認知中,受「無形之手」推動,市場才能不斷去蕪(無效率)存精(有利可圖且為消費者接受),進而誘發人們的生產力,令百業興盛、經濟繁榮。「無形之手」等同市場力量,它引導私利與公益,走向和諧一致。史密斯主張在不違法的情形下,每個人每間公司應根據市場動向、消費者需求,自由運用其所控制的勞力與資本,以追求個人及法人的最大利益,通過自由競爭和合理的稅制,整體社會亦可受惠(提高就業率及增加稅收)。這種運用勞力和資本的自由,「任何人為的政策不能褫奪」,以此為「天賦人權」(Natural human right),亦是「天賦自由」(Natural Liberty)。
寫到此處,心潮翻騰,以不解何以深明「無形之手」在經濟發展上所向披靡、威力無窮的經濟學者,會突然認同「人為的政策」即由「有形之手」指導經濟的政策會大竟全功──比所有「無形之手」推動的經濟更成功?顯而易見,以全國之力(所謂「舉國體制」)策動的經濟政策,短期內收宏效,不難理解,唯此中浪費了多少經濟資源、扼殺了多少民間創意,其累積的損耗,遲早會反噬其身,而其損失要由全民承受。由「無形之手」指引的經濟發展,政府若認為勢頭不錯,可從旁協助輔助;若政府反其道而行,行「計劃(指導)經濟」,在「財雄勢大」的全力催谷下,不難成事,但其延後的沉重代價,必會令有關國家元氣大傷!
無論一帶一路或粵港澳大灣區,俱非因「無形之手」而是由政府「有形之手」所驅動,當局當然信心滿滿,但成效存疑……大家也許應該細思這個簡單問題──如果這些重大經濟項目具一定成本效益即會帶來「合理」經濟回報,何以過去多年對商機最敏感、對金錢最貪婪的商人(尤其是可從市上集資即動用他人錢財〔OPM〕的商人)均不為所動?難道商人的賺錢觸覺不及官僚?
為達政治目的的經濟發展,造成的經濟損失將禍延未來數代!
摘錄自2019年5月23日《信報》林行止專欄,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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