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我在本欄發表了一篇名為〈兩個對事不對人的維穩建議〉的文章。這兩個「五大訴求」以外的建議,其一,改革監警會;其二,光復問責制。
一個月後,特首林鄭月娥終於宣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亦回應了我有關改革監警會的建議:「我們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除了邀請海外專家,我已委任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他們是余黎青萍女士和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我向大家承諾,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
對於今次特區政府給予我的成功爭取,我不表示歡迎是說不過去的。然而,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香港人,應怎樣看政府為打破困局而行出的第一步呢?
一個半月前,我亦在友報提出過〈後修訂失敗時代的兩點建議〉,分別是:(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港人港查」彰顯「港人治港」的權利;(二)正式向因不滿特區政府「完全失敗」而自殺的死者及其家人致歉,並肯定他們對捍衞「一國兩制」的付出。
政府剛提出的四項行動,未有一項是針對在這場運動中受傷甚至失去性命的年輕人。
更重要的,正如我個半月前所說:「事到如今,特區政府作出了的讓步其實已經不少,至少在建制派眼中是這樣。問題是,政府的讓步都是落後於民情至少一個星期……特區政府對社會脈搏掌握得不夠的主要問題是至今仍落後於民情。其實,特區政府只要把他們作出的讓步提前一星期去做,今天不會有抗爭活動遍地開花的局面。」一個半月後,政府的讓步落後於民情已遠超一個星期。
市民跟政府「齊上齊落」
雖說道歉要趁早,但既然政府終於肯為打破困局行出第一步,我認為香港市民應該開始考慮跟政府「齊上齊落」。
不要誤會,我沒有資格亦沒有能力叫停「衝衝子」,我亦並不認為政府會期望行出第一步後「衝衝子」便會馬上停火。我只想跟「和理非」講講道理,改革監警會當然不是五大訴求之一。
然而,經濟學有一金科玉律:獎勵別人做你想別人做的,別人便會做更多。政府行出第一步,「和理非」不用停止繼續爭取,但同時給政府這一步一點肯定,才可以鼓勵政府再多走幾步。
改革監警會是一個開始,兩個新成員和五位國際專家能否代替獨立調查委員會協助香港盡快重組和釐清事實,走着瞧吧。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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