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爾決定撤銷對匿藏在其駐英國大使館7年的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的政治庇護後,英國警方隨即配合美國引渡要求,將他拘捕。美國是以串謀入侵政府電腦罪控告阿桑奇,罪成的最高刑罰是入獄5年。
阿桑奇未到50歲,想不到他被捕時的容貌,由當日的意氣風發,變成白髮衰翁。當年他披露美政府大量軍事、情報機密,震撼全世界。在不少人無權無勢的世人眼中,阿桑奇戳破以維護人權自居的美國政府的虛偽和霸道,是個維護正義及體現言論自由的英雄。不過,從美國政府的立場看,維基解密洩露的軍事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以至美情報人員的安全,罪無可恕。
事實上,一名美國陸軍上等兵曼寧於2010年因洩露機密檔案予維基解密,被控間諜罪,罪成被判入獄35年。然而,奧巴馬在2017年卸任美國總統前,特赦曼寧。時移世易,今天由高舉美國優先的特朗普執政,阿桑奇返美受審的結局沒有懸念,只是入獄多少年而已。
政府可訂立保護「吹哨人」法例
全世界的政府都有法律要求員工保守機密資料。在自由、民主和司法獨立的地區,洩密(包括公開披露機密的媒體)可以用維護重大公眾利益為由抗辯。在重視新聞自由的國家如美國,有洩密傳媒勝訴,免受刑責的例子。有關公職人士,特別是軍事、情報、紀律部門等員工的洩密行為,政府肯定會窮追猛打,而法庭也會特別審慎處理。這是因為有關行為涉及公職人員應有的忠誠和國家安全,而由人民選出的政府都具有容許內部表達不同意見的機制,所以法庭不會輕易接受當事人必須向外洩密才能保障公眾利益的辯詞。
即使洩密者認為,向外披露機密資料是維護公眾利益的唯一途徑,洩密者也有責任審視有關機密,刪除可能會嚴重損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無辜人士安全的資料,例如暴露情報人員的身份。這是阿桑奇的無節制洩密被批評的原因。
因為經常有公私營機構隱瞞損害公眾利益的事實,不少民主國家訂立保護「吹哨人」的法例。在香港,以有人爆料才讓我們知道原來港鐵有嚴重安全問題為例,我建議政府考慮與時並進,訂立保護「吹哨人」的法例。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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