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層面推行 加強香港數據管治

雖然政府不同部門對訊息風險絲毫不敢掉以輕心,但數據管治工作卻主要集中在操作層面,而且任務缺乏中央統籌。

世界已邁進數碼經濟新時代,數據已成為現今社會極為重要的資產。香港是世界排名第四的國際金融中心,與全球經濟發展接軌,特區政府近年亦銳意發展數碼經濟,所以對數據操作的風險非常關注。例如特區政府設有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負責監察、規管、促進及確保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獲得遵從;又例如,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負責處理有關網絡安全的事項及調查科技罪案,處理電腦法理鑑證及防止科技罪案的工作。雖然政府不同部門對訊息風險絲毫不敢掉以輕心,但數據管治工作卻主要集中在操作層面,而且任務缺乏中央統籌。

多國已建立數據管治體系

且看世界其他經濟體,許多國家已建立數據管治體系,例如歐盟設立《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深圳市有《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上海也通過了《上海市數據條例》,新加坡則在其《數碼政府藍圖》訂下十五項「關鍵成效指標」(KPI),每項設計了可量化目標,讓市民能夠準確地認識政府的工作,管治團隊亦可辨析正確方向。然而,香港特區政府卻沒任何專門的數據法規。

國務院於今年「兩會」期間提請人大審議組建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推進數碼中國、數碼經濟和數碼社會等規劃工作。筆者認為事不宜遲,特區政府同樣需要一個較高層次的統籌機構(例如成立「香港數據局」),整統政府部門數據,收集各行各業數據分析、儲存和共享,並在一國兩制之下擔當跨境數據雙向流通的中介人,發揮香港在國家數據戰略中應有的關鍵角色。在這基礎之下,筆者建議該「局」在數據管治上分三個層面推行:

一是操作層面。「局」方統整不同部門的數據管治活動,同時亦要設立相關指標定期評核各部的表現。根據在2022發表的「全球數據指標」報告,香港在「數據管治」方面的整體得分(37.5),「數據可獲得程度」 (52.9)及「數據能力」 (58.2),建議政府參照此三項指標訂立適合香港的KPI,從而確立政府在數據管治的工作方向,以及容許公眾監察政府推動數碼工作的成效。

二是規劃層面。「局」方制定各部門之間、政府與不同界別之間和民生的大數據收集和互通互用的規劃,讓政府更全面了解香港實況,推展更有效的公共服務,並便利商界運用數據擴展業務。

香港與灣區共享開放數據

三是國家層面。「局」方一方面要與國家「數字中國」政策接軌,另一方面要在保障數據安全和不構成國安風險的前提下,協助內地數據與國際之間的跨境流通共享,從而促成國家在國際數據戰略的布局。

另外,筆者建議香港與大灣區共享開放數據。在「香港智慧城市」的框架之下,特區政府推動開放數據。特區政府的「資料一線通」開放數據平台發放超過5200個數據集,截至去年底超過500億人次下載使用過。國家同樣地非常支持開放數據,於2015年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數據過河」達至兩地數據互聯互通一直是個熱門話題,但進度緩慢,主要原因是敏感數據在「一國兩制」之下,雙方持不同標準。然而,一般開放數據理論上並不含有敏感內容,因此在大灣區內九市兩區應該不難找到共識,從而互相包融共享。倘若大灣區能夠打通開放數據這扇門的話,「跨境數碼經濟」便可向前邁進一大步。

原刊於《星島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黃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