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強積金計劃成員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未雨綢繆,作出額外強積金供款,由2019/20課稅年度起,計劃成員作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可享稅務扣減優惠。」積金局的宣傳刊物如是說。計劃在本月開始實行,可是傳媒報道不多。
一方面,額外供款可以少交稅;一方面,強積金的高收費又會蠶食投資。一利一弊,是否值得參與?答案因年齡而異。朋友Henryporter建議我計一計,上星期在友報專欄簡單寫過,唯篇幅所限未能詳解。見讀者有疑問,今日我就換個角度再寫,為大家提供一條決定何時開始自願供款的方程式。
且以香港最高邊際稅率17%為例。你今天自願供強積金,節省了17%的稅項,「代價」是款項要留在強積金到65歲。如你選擇交稅將餘下款項拿去買基金,就當扣除手續費後回報跟強積金一樣,你也可以節省強積金平均較高的費用。強積金費用高,每年令你損失一點點,積少成多時間愈長愈入肉。只要強積金一日費用較高,自願供款對年輕一代唔划算。何謂「年輕」?大家可以用這條方程式算出大概:開始自願供款年齡=65-0.186/強積金「額外」收費百分比。
何時自願供款較交稅吸引
例如強積金比街外基金每年手續費高1%,將0.186除以0.01大約等如19,亦即由46歲開始自願供款會比交稅吸引。
方程式中0.186這個數字來自17%的稅率,若果邊際稅率較低數字就會變細,亦即要更遲才值得自願供款(香港較低的邊際薪俸稅率為2%、7%、12%,方程式中相對應的數字分別為0.02、0.073、0.128)。相反來說,若果強積金手續費調低,方程式中的分母下降,開始自願供款年齡同時也會下降。
方程式還有一個小枝節:為求簡化,答案只是大概對,平均投資回報愈低愈準確。
大家可以參考方程式決定何時開始自願供款,但一點要留意:強積金與自己投資的重大分別,就是強積金「鎖死」投資到65歲,自己買基金則靈活得多。考慮到遇上什麼意外需要現金周轉,亦即經濟學所謂的「流動性」,理想供款年齡會比方程式計出的高一點,又或者額外供款不用去到盡。
新政策對邊際稅率低的大部分打工仔當然沒有吸引力,就算稅率高都要年紀有番咁上下,加上流動性的顧慮,我相信參與人數和金額都有限。實情是否如此,等積金局將來公布統計數字就有答案。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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