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憲政發源於西方世界,19世紀後期東傳至中國和日本;到了今天,世界各國都已經制定自己的憲法,擁有一部憲法好像成為了主權獨立的現代民族國家的不可或缺的標誌。但是,有憲法並不等於有憲政。憲政思想自清末立憲運動起在中國開始萌芽,至今仍在發展階段。究竟現代憲政與深受儒家傳統影響的中國文化能否相容?儒家思想是否中國實施憲政的障礙、或是否可以為憲政主義在當代中國的發展提供思想文化上的基礎和資源?本文將從20世紀新儒家重要人物張君勱先生的儒家理念及其憲政思想和實踐出發,對以上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本系列分為以下四個部分。首先是簡單介紹張君勱先生的生平和事業。然後我們會嘗試了解張氏關於儒家思想和中國傳統文化的觀點和主張。在本文的第三部分,我們會探討張氏的憲政思想。最後一部分是總結和反思。
求學時代接觸到西方憲政思想
張君勱先生是20世紀在中國力倡憲政的少數思想家和政治家之一,他同時是20世紀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一生的事蹟可算是現代中國憲政史和文化思想史的縮影。在中國經歷巨變和中華文明面對幾乎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的這個大時代,張君勱先生通過他的思想和行動,對這個時代最核心的政治問題和思想文化問題作出了回應。在張氏去世40多年後的今天,這些問題在中國還未得到完滿的解決,張君勱先生當年對這些問題的回應和取態,在今天對我們仍然可以有很大的啟發。
張君勱先生在1887年(光緒12年)出生於江蘇省嘉定縣。1897年他12歲時,進入上海江南製造局廣方言館學習,1902年,他在寶山縣參加考試而中秀才。後來,他讀到梁啟超的文章並受其影響下,決定就讀於震旦學院,後來因不能負擔其學費,改入南京江南高等學堂,但不久便因參加反對俄國侵佔中國東三省的活動而被退學。退學後,他曾在長沙明德學校擔任英文教師,1906年,寶山縣以公費派送他到日本留學,就讀於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系,學習政治學、憲法學、國際法學、經濟學等學科。在日本留學期間,張君勱參加了梁啟超組織的政聞社,並在《新民叢報》發表文章。1910年,他在早稻田大學畢業並回國,考獲翰林院庶起士。辛亥革命後,張君勱因在《少年中國》發表反對袁世凱的言論而被通緝,他於是在1913年遠赴德國柏林大學攻讀政治學博士學位。
張君勱於1916 年回國,當時主要是因為梁啟超電召他回國參加反對袁世凱稱帝的活動。後來他與梁啟超合作從事政治活動,包括主張中國對德國宣戰(因為張氏估計德國將會在歐戰戰敗,中國作為戰勝國將獲益),與段祺瑞合作反對張勳安排清帝復辟等。張氏也曾應馮國璋的邀請擔任總統府秘書,但數月後便退出政界,到北京大學任教。1919年,張氏隨同梁啟超到歐洲考察巴黎和會開會情況,並在歐洲遊學,直至1921年回國。在這時期張氏接觸到德國著名哲學家倭伊鏗(R.C. Eucken)並拜他為師,深受他的哲學思想影響,此時張氏的學術興趣也從社會科學和法學轉向哲學。但他沒有停止他對政治和憲法的關注,例如他在這時期發表了關於英國政黨制度的論文,並把蘇聯制定的第一部憲法和戰後德國的魏瑪憲法翻譯成中文並介紹給國人。
1921年張氏返國後,於1922年,他和章太炎接受上海國是會議的委託,起草了一部《國憲草案》,這部憲法草案的內容受到德國的魏瑪憲法的影響,而這部草案對於後來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曹錕憲法)的內容有相當影響。1923年,因為張君勱在清華大學的一次關於人生觀的演講及事後對他的觀點作出批評的文章,爆發了20世紀中國思想史上有名的科學與玄學論戰,在這場有數十位學者參與的論戰中,張君勱站在胡適、陳獨秀等被指主張西化的知識分子的對立面,他批評胡適等人的科學主義和唯物主義,他的論點是科學並非萬能,它不能決定關於人生和倫理道德的價值觀,他尤其強調人的意志自由。他又反對對於儒家傳統的全盤否定。
在1921-1929這段期間,張君勱也發表了不少關於政治和憲法問題的文章,他曾寫道:「自歐游目睹德國民主政象之成功,認定憲法為立國大本。既譯俄德憲法於先,又自起草本國之憲法,樂觀厥成,自屬心理之自然。」除了論政以外,張氏又通過辦學來培養參政人才,1923年,他應當時江蘇省省長的聘請到上海創辦國立自治學院,後來改名為國立政治大學,由張氏擔任校長。但在國民黨政權日益強大之際,張氏作為黨外人士的活動空間便愈來愈受到限制,尤其是因為他對於國民黨一黨訓政的政策持批判立場。1927年,政治大學被迫關閉。1928年,張氏和李璜創辦的《新路》雜誌被國民黨政府查禁。1929年,張氏更在上海被綁架,在章太炎和杜月笙與綁匪交涉並繳交贖款後才獲釋,一般相信此案與國民黨人員有關。之後張氏第三次赴歐,並在德國講學。
追求中國的民主憲政
1930年張氏回國後,先後任教於燕京大學和中山大學,並在1932年與張東蓀、羅隆基等人創立中國國家社會黨,提倡民主政治和國家社會主義,但他們受到國民黨政府的打壓,張氏被迫放棄大學教職,國家社會黨創辦的學校學海書院也被封。在抗戰時期,國內出現向國民黨政府爭取憲政的運動,張氏積極參與,並成為了國民參議會和國民參政會的成員。1939年,張君勱在雲南大理創辦中國民族文化學院,但由於他的政治立場,他在1941年曾一度受到軟禁,民族文化學院也被迫停辦。1941年,國家社會黨與一些其他民主黨派組成中國民主同盟。1945年,張氏代表中國政府到美國簽署《聯合國憲章》,在美國,他與中國民主憲政黨的代表商討該黨與國家社會黨合併事宜。兩黨終於在1946年完成合併,成為民主社會黨。
1946年是張君勱先生一生的憲政事業的最高峰,因為他獲國民黨政府邀請參加在1946年1月舉行的、由國共雙方代表和「協力廠商面」的民主人士共同參與的政治協商會議,商討和平建國和用以實施民主憲政的新憲法的制定等問題。在這次政協會議,各方一致同意達成五項協議,其中具有最重大憲政意義的便是《憲法草案案》,此案包含憲草修改原則共12條,反映了國、共、和協力廠商面就怎樣修改國民黨政府原來提出的憲法草案(即1936年的「五五憲草」)所達成的共識,亦即是它們對於中華民國(從訓政進入憲政階段時)即將訂立的新憲法應該建立怎樣的政治體制和民權保障制度的共識。
12條原則中不少是張君勱大力向國民黨爭取的,其出發點是建立一個比「五五憲草」更民主、更符合權力的分立和制衡原則、更能保證政府向人民負責的政治體制,也代表著張君勱所提倡的立憲方針,就是調和、折衷孫中山和國民黨五權憲法思想(包括政權與治權的區分和國民大會的制度)和西方民主憲政思想。《憲法草案案》通過後,張君勱進一步參與《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起草,並成為了其主要起草人。1946年底由制憲國民大會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些關鍵部分,便是張君勱起草的,因此,張君勱先生曾被稱為「中華民國憲法之父」。因為張氏支持這次制憲,他被迫脫離了民主同盟的陣營。
1949年後,張君勱流亡海外,並堅持其對在台的國民黨政府的一黨專政、拒絕落實《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民主憲政制度的批判立場。他在美國的生活清苦,但他堅拒國民黨政府願意提供的經濟上的支持。在海外,他一度希望建立一種「第三勢力」,去追求中國的民主憲政。他在晚年有不少著作,包括《新儒家思想史》和《中國專制君主政制之評議》等書,他也有應邀到世界各地講學,足跡遍及英國、西德、瑞士、印度、韓國、越南、新加坡、香港、印尼、澳洲等地。1969年在三藩市因病辭世,享年82歲。
儒家與憲政:從張君勱先生的生平和志業談起系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