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基金會於周日(24日)舉行2024年國家憲法日晚宴講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專程來港出席,並以「中國憲法監督制度」為主題發表演講。他說,一國兩制中的「港人治港」,不完全是指由港人治理,並提到中央亦要治港。
主禮嘉賓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玉山、原委員范徐麗泰、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梁愛詩和譚惠珠,基本法基金會會長李浩然。多位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律界和社會各界名人共數百人出席。
張勇表示,「港人治港」並不是說香港這個一千多平方公里,只能由香港人自己來治理,不是這個意思,有這個意思但不完全是。當然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這個《基本法》哪裏來?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曾說過,不是所有人都能治港,要愛國者治港,所以說《基本法》104條就體現了要愛國者治港的原則。
憲法監督制度是國家法治「拱頂石」
他解釋,憲法是近現代國家的立國之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他引用法國一位法學家指憲法監督制度就是國家法治大廈的「拱頂石」。中國憲法監督機制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和法律實施,由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統一審議法案和進行合憲性審查。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保證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遵守和執行,一旦發現問題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裁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的主權者,也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負責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還可以行使任何它認為應當由它來行使的權利,即是一個「開口權利」,除中國以外,其他國家都是一樣。
張勇又提到,香港與中國其他地方相比,已享有高度自治權。他以新疆民族自治區域為例,新疆人大常委會作為地區的最高立法機關,所制定的自治條例不能馬上生效,必須先上報中央,經過審視是否符合憲法及其他全國法律後才能生效,但香港立法會所通過的法律,只要獲得過半數議員表決贊成便能立即生效。
相比中國其他地方 香港已享有高度自治
張勇:「其他民族自治地方不是通過了法律就能夠生效,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我們90個議員過半數表決後,馬上就能夠生效。那你說香港特區的自治權是不是高度自治?你再看《基本法》內的160條,有多少高度自治權,所以高度自治是真的,不需要打引號,這就是憲法和特別行政區香港的關係。」
張勇又提到,任何法律規範體系都不能與憲法有牴觸,因此所有自治區制定的法律都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備,包括香港在內,再由全國人大根據備案審查機制進行審視。他指審查主要針對四方面,包括法案會否牴觸憲法或《基本法》、會否違反在香港實施的14部全國性法律,以及會否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出涉及香港的決議。
張勇亦提及,包括香港在內的多個地方,都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備制定的法律,由常委會審查法案會否牴觸憲法或基本法等。香港由回歸以來至今年8月一共報備了84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