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比率並不完全反映產品表現

客戶在參考履行比率之餘,也可了解不同計劃的其他面向,以選擇一份最合適自己的計劃。
 按照保監處的新規例承保長期保險業務指引(GN16),各保險公司必須由2017年1 月起向客戶提供分紅保單在過去 5 年的非保證現金價值履行比率 (fulfilment ratio),供客戶一個清晰參考。所謂履行比率,是以實際紅利現金價值對比銷售時說明摘要的預期紅利現金價值計算。
無疑,履行比率可為客戶提供保單於特定年份的非保證現金價值的表現,但它只是其中一種量度分紅產品表現的工具,履行比率亦會因應產品不同的性質,包括產品設計、保單年期、保證及非保證元素、產品的投資策略、當時的市場環境及利率而表現有所不同,故此不應單以履行比率作產品比較,而且比率並不代表將來實際派發紅利的指標,亦非計劃的最終實際回報。近日有傳媒提到一些保險公司的產品履行比率的表現一般,其中原因可能是個別產品的分紅制度所致。
現時市面上的分紅壽險大致可分為現金紅利計劃(cash dividend plan)及歸原紅利計劃(reversionary bonus plan)兩者,市面上較多保險公司採用前者。
圖左為歸原紅利計劃,圖右為現金紅利計劃,可見兩者分別。
圖左為歸原紅利計劃,圖右為現金紅利計劃,可見兩者分別。
現金紅利計劃在投資策略上一般會把資產投資較多在定息工具,所以紅利派發大部分是透過定息投資的利息,再加上小部分由股票投資的表現及賠償經驗等行政營運成本計算後所得出的金額釐定,其履行比率會較確定及可預測。
歸原紅利計劃則一般着眼爭取長線潛在回報(一般 20 年或以上),當中投資於股票類資產的目標投資比例往往較現金紅利計劃的股票類資產目標投資比例為高,故在波動之市況下會較受影響。在過去數年的低息及低投資回報的環境下,可以想像歸原紅利計劃的紅利表現或會較現金紅利計劃反覆及甚至偏離預期數字。
可是,在紅利派發及滾存方式上,歸原紅利計劃亦有其可取之處。一般來説,現金紅利計劃每年的紅利以現金派發,允許客戶選擇直接提取、累積於積存戶口或用以繳交保費,但歸原紅利計劃則鼓勵客戶保留紅利於保單內,並把紅利保留於分紅業務基金內繼續投資,令資産產生最大的複息效應,以達至為保單持有人長遠提供更高的潛在回報目標。
還有,基於歸原紅利計劃着重致力爭取長遠潛在回報,計劃的首 5 年紅利現金價值一般佔已繳交的保費或總現金價的比例甚少。計劃除派發歸原紅利(即每年派發的定期紅利),亦同時設有特別紅利(special bonus)。特別紅利會於退保或賠償時才派發,鼓勵客戶不作提早退保,保留紅利於保單內繼續投資;相比現金紅利產品,一般會於 10 或以後才設有特別紅利,所以按現行法規的 5 年表現要求,並未需要公布特別紅利現金價值的履行比率。所以,在參閱履行比率時,必須同時留意是否有不同紅利比率,及最終實際可獲現金價值。
最後,客戶可留意有些分紅計劃或會列明保單持有人將獲發不少於一定百分比的保單可分配利潤予客戶。可分配利潤是指屬於分紅保單業務基金的利潤,是獨立於保險公司的總利潤作計算。在利潤共享機制下,履行比率可因應實際利潤的不同而可高於或低於 100%,這亦解釋了個別公司的一些產品履行比率或會超乎預期。
故此,客戶在參考履行比率之餘,也可了解不同計劃的投資策略、紅利派發及滾存方式、可獲的預期總現金價值,及保單分配利潤機制,以選擇一份最合適自己的計劃。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