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香港金管局首次發布《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而隨着Fintech火熱發展,2018年2月和5月,金管局分別修訂《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並於5月提出「銀行、金融機構及科技公司均可申請在香港持有和經營虛擬銀行」。截至同年8月底,總計29家機構遞交了香港虛擬銀行牌照申請。今年1月,金管局已向其中八家公司發出通知函,表示其申請已進入下一輪甄選。
虛擬銀行優勢主要集中於以下三個方面︰
- 便捷性:虛擬銀行可實現每周7天,每天24小時跨區域跨國境交易,客戶毋須親臨實體網點。
- 成本低:虛擬銀行由於依託網絡無實體網點,大大減少了營運所需的租金、裝修、人工等成本,從而改善銀行業的成本效率,提供更高的存款利息,以及更低的貸款利息。
- 服務多樣化:虛擬銀行由於依靠資訊技術提供金融服務,故而可通過網絡科技對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進行革新,從而實現服務多樣化。此外,虛擬銀行更可據偏好記錄,分析大數據,為客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專屬服務。
虛擬銀行面臨兩大挑戰
虛擬銀行面臨的挑戰主要集中在風險監管和客戶保護兩個方面。
首先,虛擬銀行的存款準備金應與傳統銀行相同,甚至可以要求虛擬銀行首先在金管局存入一定數量押金,譬如1億元,確保客戶利益獲最大程度保障。
其次,金管局應在發牌之前,對其進行更加嚴密的審查,公開虛擬銀行負責人,且初始階段發牌數量不宜過多,確保其有能力正確良好發展。
再者,可鼓勵虛擬銀行尋求本港大型銀行或金融機構作為其合作夥伴,由合作夥伴提供更為專業的監督和擔保,要嚴格審查無法通過傳統銀行進行借貸人士之借貸申請,避免虛擬銀行淪落為高風險的借貸平台。
最後,虛擬銀行需同樣限定客戶開戶數量,譬如每人只能開立一個戶口,從而降低監管難度。
金管局可設立一個中間平台,作為虛擬銀行和客戶之間交易的媒介與保障,譬如10萬元以下轉帳可直接進行,但10萬元以上需經過中間平台進一步審批,從而避免虛擬銀行滋生洗錢等犯罪行為。
虛擬銀行業務雖然皆通過互聯網完成,但依然需要設立一些實體分支機搆,以進行相關客戶服務,以及處理不能完全依靠網絡完成的部分業務。單純依靠網絡亦無法完成抵押貸款,房屋貸款等借貸服務,因此設立實體分支是必要的。
對虛擬銀行進行如此嚴格監管,並非限定其發展,而是強調虛擬銀行發展要穩中求進。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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