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監警會毋須幻想

看監警會的功能、結構、職權,以及過去表現等因素,已知它難以回應市民的主流期望,更難滿足市民的重點訴求。

監警會今天(15日)發表反修例運動報告。對此甚至對監警會本身,毋須有過高期望,更不需有幻想。因為看它的功能、結構、職權,以及過去表現等因素,已知它難以回應市民的主流期望,更難滿足市民的重點訴求。

也許,監警會成員或建制派會指責我「先驗論」;報告還未發表,就先來胡言亂語。那麼,就請他們用報告的內容來駁斥我的「先驗論」吧。其實,這類報告的發表時間已有多種考慮,可以解釋為「必須審慎求證,驗證,才能得到公正的結論」。如果真的這樣,我也不反對。但同樣的過程、同樣的時間,如果是用來思考怎樣才能避重就輕,轉移焦點,模糊視線,表面兼聽但暗有傾向,再作語言包裝,效果就完全不同了。

預先引導,控制期望

近期,有關報告的一些內容已在有意無意之間向外透露。從傳媒學和公關學的角度看,這可以產生一種預先引導,控制期望,讓人先入為主,發揮卸力作用,減少反彈和震動。我從事新聞工作47年,不會追問洩漏消息的來源,但我真的有興趣知道。

具體而言,市民關心「六.一二」事件的重點,是警方當時是否應該武力鎮壓?使用的武力是否恰當?但假如報告像漏出來的消息所說,重點轉移到警方「內部溝通不足」,那就是典型的顧左右而言他。

又以「七.二一」事件為例,市民關心的重點是,當日的暴力行為明顯是有組織的行動,警方是否事先知情?如果知情但為什麼不事先阻止?甚至有警員到場也回頭走?其後又很遲才到場處理?關鍵在於警方是否故意這樣做?

但假如報告像漏出來的消息所說,重點轉移到警方「早已收到情報,但警覺性不足」,又指警方只是沒有及早澄清「警黑勾結」,令事件發酵;這明顯淡化了市民對警方行動的原先考慮(動機)的疑慮,改為批評警方只是「行動慢」而已。

再以「八.三一」事件為例,市民關心的重點是警方為什麼在沒有即時危險和遇襲之下向市民施暴。假如報告像漏出來的消息所說,重點轉移到「審視封站的合理性」,「跨部門溝通不足」,這更是移形換影的花招。

可見,包括獨立調查在內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劉銳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