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之後:僅人權不夠,還需公民權保障

教育程度高的、愈是年輕的,就愈是要求此一積極權利,這就是公民權的核心要素。這些群體得出這個結論,是對基本人權在香港實施了二十多年的不滿足——僅僅有基本人權還無法保障他們愈來愈高的要求,他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人身安全、生存溫飽這類「保本」的水平上,他們要做特區政府的主人。
在剛剛回歸的那段時間裏,北京不觸碰前殖民地的三個「敏感溫度點」,對香港事務謹而慎之的處理方式,確實為北京在香港民間和國際社會上贏得了很多好評。有兩三家英文大媒體在回歸前夕發表了「香港死亡在即」的驚恐評論,隨即被廣加嘲笑。熱愛回歸的人士說這些西方主流媒體「偏見加無知」、「唯恐天下不亂」,但「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香港的明天會更好,愈來愈好!
 
不過,北京也許在最近兩年裏對那段時期的寬容謹慎方針感到後悔了——當然這是站在中間立場的觀察和分析,而不是根據什麼官方的正式文件。就是因為當時香港眾多政治活躍人士懷着對回歸後政治狀況最低的預期,而回歸後所擔憂的最壞的事情都未發生,這在為北京贏得好評的同時,隨後也刺激了香港社會發生了北京不願看到的狀況——刺激了香港愈來愈多市民對自身權利有更多要求。
 
香港的社會運動愈來愈頻繁,上街示威遊行成為香港市民文化的一個重要標記。也許在當今的北京決策層看來,是當初的寬容謹慎做法給了香港社會運動強化的信心和土壤。最近幾個月來,香港媒體頻繁報道「北大人」(港人以此稱謂來自北邊遙控香港事務的大官們及派駐香港的官員)講的話愈來愈狠、愈來愈具火藥味,說的就是這個明顯的轉變。
 
客觀而言,香港社會運動的頻發和強化,有其深層而廣延的結構性原因,不能完全歸於過去北京顯得太「寬宏大量」。
 

特首及港府成員不稱職

 
必須強調一個重要的民情(客觀)和民意(主觀)的轉折,這就是1997年之後香港的中產階級及中下階層眼中香港發生的「畸形病變」——十幾年來香港的諸多問題,大多數與民生民政密切相關,包括香港房價畸高,市民認為是地產大財團與官僚機構勾結,背後也得到了北京的認可。香港的物價急劇上升,市民認為過錯是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和內地兩邊關係中,不採取有效措施保護香港本地的利益,主要誘因是氾濫的自由行,不僅帶來物價飛漲,香港的傳統生活方式也在消失,內地人來得太多,香港生活空間被擠壓得難以忍受。從這些商貿中大大受益的是財團,而絶大部分社會經濟成本卻是由普通民眾來支付。同時,香港出現的多起官員貪腐行為,市民們也歸咎於受內地影響。
 
這個抱怨的單子還可以延伸下去,有的細節列出來可能使內地讀者不堪閲讀,太情緒化。然而,香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麻煩,多半與此有關。問題關鍵不僅僅在於這類抱怨的無窮無盡,而在於由此得出的一個政治結論——愈來愈多的香港市民認為,根源在香港特區政府不為本地民眾服務,拿着本地人的錢,卻為「北大人」服務。香港特區政府享受着本地納稅人的供養,特首享受着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是極高的待遇,其年薪比美國總統、英國首相的高很多很多。香港民眾認為,既然特首的特高待遇來自香港的納稅人,他就應該以港人的福祉為己任,「港人治港、港人為港」。可是在最重要的問題上,本地民眾認為特首及其高級同僚未能維護和推進香港的地方利益。按照納稅人是政府老闆的原則,特區特首及其政府成員顯然是不稱職的。
 

年輕一代要求有政治參與權

 
從這裏源發了普遍的政治訴求:香港居民要決定誰能夠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的主管,他或她能夠推行什麼樣的政策。目前還不是絶大多數的香港居民在表達這一政治訴求,但愈是教育程度高的、愈是年輕的,就愈是要求此一積極權利,這就是公民權的核心要素。這些群體得出這個結論,是對基本人權在香港實施了二十多年的不滿足——僅僅有基本人權還無法保障他們愈來愈高的要求,他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人身安全、生存溫飽這類「保本」的水平上,他們要做特區政府的主人。
 
在他們的語境中,回歸的近17年來,從本地中產階級和中下階層的利益來看,香港不是變得愈來愈好,而是變得愈來愈糟,這種情況只能通過香港居民的開放性選舉來改變。「選票是個綱,綱舉目張」(毛澤東文革後期有句名言:「階級鬥爭是綱,綱舉目張」,意思是「一抓就靈」),這是香港的社會運動從基本人權走到公民權的最重要推動力。
 
公民權的核心要素就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香港本地人如果是永久居民,則不再是殖民地時代的subjects(臣民),而是citizens(公民),必須有普遍的政治參與權——這是他們眼下每時每刻都在高喊的口號。
 

香港社運:正處於公民權的初中級階段

 
在北京看來,香港特區的特首是中國的中央政府任命的,他或她怎麼能夠僅僅服務於本地居民的利益?如果某個特首認為北京的某項主要政策不合乎香港的本地利益,就順理成章地公然拒絶接受,那怎麼辦?
 
更具威脅性的是(這是指北京的擔憂,不是說香港居民決心如此行動),選舉本地區政府的主要官吏只是現代公民權的初級和中級表現,其高級表現還包括自決權(self-determination:列寧的政黨就是以此為手段,一勞永逸地把外蒙古從中國分離出去的),也即本地居民有權決定他們是否分家單過、建立一個獨立的政治單元,就像不久前結束的蘇格蘭居民公投一樣。如果允許香港居民開放性地選舉本地政府的高級官員,若干年以後,他們再實施公民權的高級階段,那怎麼辦?他們要是這麼做,台灣呢?這是一個巨大的困境。
 
這也就是香港問題的大背景。不管你喜歡不喜歡,香港問題的下一步、兩步、三步的處理,北京都是在「中國一體」這個大框架裏運作的。我在本專欄上篇裏討論過的「兩權」——主權和治權的矛盾,與本篇討論的另外「兩權」——人權和公民權的互動,糾結在一起,導致隱性和顯性的衝突不斷,其含義,遠遠超出了香港特區本身。
 
小小的香港,大戲還在前頭。
 

丁學良